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是协助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处理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行政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办理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文电;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协助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研究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区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请示自治区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督促检查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对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协助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收集、编辑、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处理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以及各级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做好行政财务事务工作,为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服务;办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自治区调解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组织协商、督促指导工作,并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案件调解、处理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区“三大纠纷”案件调处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和协办;总结交流调处工作经验,做好调处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统计工作;调处政府直接交办、单个职能部门不便调处的特别重大的案件;完成政府交办的有关事宜,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
(三)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内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管理以及政府系统办公信息化的建设管理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信息化服务保障相关工作。
(四)自治区政府参事室主要职责是组织参事及时了解和掌握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方针、政策,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方针、政策、重大项目等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参政咨询;组织参事对有关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草案进行评议;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支持、组织参事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为参事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并做好服务工作;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文史研究馆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政策,支持馆员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和开展统战联谊活动;组织馆员及时学习和掌握中央、自治区的方针政策;组织馆员开展文史研究和艺术创作,传承、弘扬和创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组织馆员围绕文化建设的重要问题,深入研究、建言献策;承办自治区文史研究馆馆员的遴选事务;负责为馆员履行职责提供服务;接受中央文史研究馆的工作指导,加强各地方文史研究馆之间的联系与交流。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2年度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的决算报表由4个预算单位构成: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本级、自治区调解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自治区政府参事室(文史研究馆)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内网管理中心。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本级、自治区调解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为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自治区政府参事室(文史研究馆)为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内网管理中心为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11,657.7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505.08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52.62万元。总收入比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043.51万元,下降8.2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05.08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比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809.69万元,下降6.57%,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出差调研次数减少,差旅费开支相应减少。二是上年度部分项目已经完成,本年度不需要支出。三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部分项目经费。
2.上年结转和结余152.6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比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33.83万元,下降60.51%。主要原因是项目已经完成,不需要列支结转至下年度继续使用。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以及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的情况。
(二)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11,657.7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609.2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8.44万元。总支出比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043.51万元,下降8.2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9,626.41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579.70万元,下降5.68%。主要用于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机关和厅系统所属单位为保证日常工作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专项工作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设备维修维护、更新购置等方面的项目支出。本年度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度部分项目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列支结转至2021年使用,而2022年度没有此项支出。二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部分项目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12.76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6.42万元,下降0.53%。主要用于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在职人员社会保障费用、发放离休人员工资津补贴以及死亡抚恤金等方面的支出。本年度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金比上年有所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289.36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2.53万元,增长8.44%。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等医疗方面的支出。本年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缴纳新增人员的医疗保险费以及职工社保费基数调整相应增加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480.74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3.24万元,增长7.43%。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本年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缴纳新增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费用以及基数调整相应增加费用。
5.年末结转和结余48.44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513.17万元,下降91.37%。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下一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的要求,上缴财政应返还额度。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09.27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530.34万元,下降4.37%。其中:基本支出7,209.95万元,项目支出4,399.32万元。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703.43万元,支出决算为11,609.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厅系统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减少了部分项目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年初预算为9,783.72万元,支出决算为9,62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部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
1.“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597.58万元,支出决算为5,16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发放新调入人员的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职工正常晋级晋档和绩效考核增加工资。“行政运行”主要用于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按照国家规定发放职工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910.63万元,支出决算为4,079.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受国内外新冠疫情影响,出国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支出均比年初预算安排有所减少。“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主要用于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及厅系统所属单位为完成相关工作任务、保障工作正常开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网络通信电路租用费、政府督查专项经费、政务信息费等项目支出。
3.“参事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13.31万元,支出决算为319.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政府参事室按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重新调配了办公场所,本年度追加了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进度款。“参事事务”一是用于安排馆员从事著书立说、编辑书刊,参与编史修志,承担部分课题研究任务所需费用,二是用于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进度款。
4.“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2.20万元,支出决算为64.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正常晋级晋档追加工资。“事业运行”主要用于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内网管理中心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年初预算为1162.11万元,支出决算为121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不安排死亡抚恤金预算,本年度据实追加死亡抚恤金。主要用于:
1.“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24.86万元,支出决算为22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相应增加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主要用于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24.83万元,支出决算为61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人均总体收入比2021年度有所减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相应减少。主要用于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12.41万元,支出决算为30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人均总体收入比2021年度有所减少,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相应减少。主要用于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4.“死亡抚恤”项年初不安排预算,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追加经费预算。2022年度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总计追加经费预算70.52万元,支出决算为70.52万元。用于死亡人员的抚恤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年初预算为288.98万元,支出决算为289.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纳新调入人员的医疗保险费。主要用于:
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65.74万元,支出决算为26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人均总体收入比2021年度有所减少,缴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相应减少。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25万元,支出决算为23.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纳新调入人员的医疗保险费。主要用于缴纳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内网管理中心、自治区政府参事室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四)住房保障支出(221类)年初预算为468.62万元,支出决算为48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补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纳新调入人员的公积金以及公积金基数调整,费用相应增加。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09.9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723.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5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新调入人员的工资补贴、社保费以及正常晋级晋档增加人员工资等,从而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7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预算指标。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2%。主要用于支付遗属生活补助、离休费、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职工回家探亲往返路费、已故职工丧葬费、死亡抚恤金、离退休人员住院慰问金和体检费用等。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项年初不安排预算,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追加经费预算。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62%,比上年减少1.77万元,主要原因是受国内外疫情影响,因公出国(境)、国内公务接待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上年支出2.06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年度没有安排人员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的车辆由自治区机关车队统一管理,有关公务车辆购置费、运行维护费预算及开支相应在车队安排和开支,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无此类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比上年增加0.29万元。主要原因是受国内外疫情影响,近两年国内公务接待不多。本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次,人次71次,没有国(境)外公务接待。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3.8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8.25万元,下降6.03%,比上年决算数减少90.63万元,下降7.8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1,496.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1.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3.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82.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2.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9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47.2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55%。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71.37%。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57.26%。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67.9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该车辆为自治区调解处理土地纠纷办公室执法执勤用车,由自治区机关车队统一管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4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均开展了自评,金额总计4,399.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的100%。绩效自评结果显示,项目的预算申报、组织实施、资金支付均规范有序,绩效目标均达到要求。
(二)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广西电子政务内网内部工作域广域主干网络运行维护项目经费,全年预算数为320.46万元,执行数为320.46万元。采用租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专线的方式构建纵向骨干传输网络,提供电子公文、政务活动、政务督查、政务值守、政务信息、移动办公、综合效能评价等办公应用,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提升综合管理与服务水平。2022年,政府专网线路稳定,确保网络正常运行,用户满意度达到了92%以上,各项绩效目标均达到了要求。
2.线路和设备租用服务项目经费,全年预算数为528.00万元,执行数为528.00万元。租用两条贯穿全区到市县的电视电话会议线路系统服务,2022年度自治区和各市县的电视电话会议系统运转正常,使用单位对电视电话会议服务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达到了绩效目标要求。
(三)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12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