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港两地深化法治协作——“两湾”联动 法治护航
桂港两地法治协作,让一起跨境股权划转平稳落地。
近日,在广西首届涉外法律服务项目大赛上,广西君桂律师事务所带来的一套贯通桂港的法律服务方案脱颖而出,备受好评。
该项目聚焦一国有企业拟开展的涉股权划转之下的香港公司收购案件,服务团队采用“内地律师+香港本地律师”联合协作模式,通过穿透式核查、交叉验证等精准举措,确保股权划转符合两地监管要求,最终实现高效风险识别与流程优化,还帮企业制定了一套能反复使用的跨境调查流程模板。
该案是桂港两地深化法治协作的生动缩影。随着广西“东融”步伐加快,香港已连续多年成为广西第一大境外投资来源地和目的地。 桂港两地以“规则衔接、平台协同、人才共育”为抓手,法治护航北部湾经济区与粤港澳大湾区“两湾”联动。
跨境司法协作 增强企业出海底气
12月15日,北京中银(南宁)律师事务所办公区,负责人陈庆丽带领着团队围着电脑屏幕研讨案情。
这是一起涉港民间借贷纠纷。“去年以来,这样的跨境案件咨询和办理数量比以前多了很多。”放下手中的卷宗,陈庆丽向记者坦言,团队如今应对跨境案件的娴熟能力,源于去年广西首例获香港法院认可与协助的破产案件的经验积累。
那是一起牵动多方利益的复杂案件:涉案的原A股上市公司控股集团破产清算,其境外资产的调查、保护和诉讼权限,需要获得香港法院的认可。
“香港法院的认可文书送达时,我们团队欣慰不已。”陈庆丽感慨。为推进案件,团队严格对照香港法院要求梳理申请材料,与香港方面的律师反复磋商,共同草拟法律文书,最终顺利通过香港法院审核。“这个案件的突破,让我们看到了跨境法律服务的巨大潜力。”
近年来,广西律师办理过的涉港案件涵盖破产清算、仲裁保全、海商海事、合同诉讼等多个领域,不少案件成为桂港司法协作的典型范例。
在调解领域,桂港协作成果同样显著。
今年6月,广西在处理一起涉孟加拉国买卖纠纷时,创新采用“法官+商事调解员+行枢辅调员”模式,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涉外商事海事调解典型案例。
“孟加拉国属于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的普通法体系国家,南宁国际商事法庭把案件委派到我们中心后,我们特意指派了香港籍调解员参与调解。”广西国际民商事调解中心秘书长潘海清说,“这位调解员既是大湾区执业律师,又熟悉内地商业环境,精通英语、普通话和普通法,能与孟加拉国商人顺畅沟通。”
在调解过程中,合议庭还邀请自治区商务厅相关人员参与调解,帮助双方当事人对贸易往来中形成的行业惯例及术语达成一致理解。最终该案就货款归还、货物返还、违约责任等事项达成多项和解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广西国际民商事调解中心已累计化解涉外涉港澳纠纷57起,高效便捷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让企业跨境经营更有底气。
法律服务合作 护航企业“走出去”
12月13日,由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发起、商务及经济发展局支持的“香港专业服务出海平台”正式启动,标志着香港专业服务协同支援内地企业出海迈向新阶段。该平台由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博士督导设立。在今年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举办的中国—东盟商事法律论坛上,张国钧博士就曾表示,期待深化桂港法治合作,为企业出海保驾护航。
事实上,基于与香港长期深耕的企业出海协同服务,广西也已积累了一系列助力企业“走出去”的务实成果。
在2025面向东盟涉外法律服务展览会上,36家参展单位通过资源联动实现多项涉外律师服务成果落地,逐步搭建以律师为核心、多机构协同的跨境法律服务网络;6家法律服务机构和中国(广西)自贸试验区3个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参展律所建立协同联动,现场客商可直接对接律师、仲裁员、调解员资源,形成“法律服务+纠纷化解”的一站式衔接。
其中,由广西律师事务所和广西高校以及香港律师事务所联合编撰的《中国企业出海东盟法律实务指南》在会上备受青睐。“里面的合规指引都是桂港律师联合梳理的,太实用了!”企业代表的评价,点出了这本联合编撰产品的协作内核。
此外,桂港两地还联合撰写《中国律师出海白皮书》,覆盖律师出海资质、风险防范等要点,香港律师分享的普通法地区执业经验深受内地同行认可。截至2025年12月,类似联合研发的法律服务产品已逾100部,这也正是桂港两地专业服务协同助力企业出海的生动实践。
法律服务产品合作的背后,是桂港法律服务机构联动机制的持续深化。2025年,广西已有两家律师事务所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香港律师事务所也通过战略合作,借力广西对接东盟市场。
据统计,2019年至今,广西律师办理涉港澳案件标的额达2.4亿元,多起案例获司法部肯定。广西打造的中国—东盟商事仲裁协作中心、广西国际民商事调解中心等平台,均吸纳香港籍专业人士参与。自治区司法厅连续两年邀请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领导出席中国—东盟商事法律论坛,并积极派员应邀参加香港法律周、“两岸四地青年律师论坛”、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论坛等活动,走访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等机构,深化合作互信。
法治人才共育 架起桂港协作“鹊桥”
“拿到香港注册外地律师资格(RFL)时,我深切感受到这不仅是个人荣誉,更是桂港法律服务协作的桥梁。”广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宋思麒在自治区司法厅的鼓励下,顺利取得香港注册外地律师资格,并于今年5月完成年审宣誓。
回忆起申请注册外地律师资格的过程,宋思麒深有感触:“自治区司法厅给了我很大的支持,不仅为我出具了良好执业证明,还协助核实我的执业情况,让申请流程顺利了很多。”拿到资格后,宋思麒同时担任了知恒(香港)律师事务所的注册外地律师,凭借自己对内地和香港法律规则的熟悉,成功促成了两家律所的战略合作,让更多桂港企业能享受到优质的跨境法律服务。
据悉,2024年以来,自治区司法厅印发《广西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支持专项实施方案》,加大涉外律师培训储备力度,其中包括积极鼓励广西律师参与香港注册外地律师资格(RFL)等相关审核。通过举办涉外法治人才培训班,有效提升广西涉外实务人员应对涉外法治领域风险挑战能力。今年,广西涉外律师队伍建设也迎来人才矩阵升级,新增52名涉外律师精英加入专业委员会,并通过司法部特训班、全国律协涉外大讲堂、桂港律师交流培训等活动不断提升专业素养。
记者了解到,广西还依托中国—东盟法学院,与港澳高校合作开设“大湾区法律实务”课程,特邀香港法律专家围绕跨境保释程序、东南亚劳工风险等实务难题授课,共同培养涉外法治复合型人才。
“除了课程合作,我们有意向与香港法律界共建‘法律实践与研究基地’,致力于开展桂港两地法律实践和研究的相关活动。”中国—东盟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陈星表示,希望通过这样的合作,实现内地、香港与东盟法律实务经验的深度融合,为跨区域法律实务教学提供更鲜活的实践支撑。
自治区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保持与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沟通交流,加强与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合作,联合国内外高校,在跨境争议解决等新兴领域争取培育更多精通内地、香港及东盟规则的法治人才。
从案件协作到产品共创,从人才共育到平台协同,桂港法治协作正在“两湾联动”的浪潮中奋楫争先,为区域协同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法治动能。(刘莉 党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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