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公益诉讼晒出“十四五”生态保护成绩单
办案1.4万余件 追偿修复费用7.5亿元
2月2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检察公益诉讼守护壮美广西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十四五”期间,广西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4682件,通过磋商、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推动治理被污染损毁土地、林地、耕地10.4万亩,水域10.8万亩,督促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38.3万吨,并向破坏环境者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7.5亿元。
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方面,检察机关持续发力。针对一座堆积近20年、总量超过30万吨的“垃圾山”长期影响周边10个村屯近3000名村民生活的状况,检察机关连续3年跟进监督,推动职能部门完成彻底整治,还村民洁净家园。桂林市象山区某村因污水直排困扰群众,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辖区投入840余万元专项资金,建成日处理500吨的污水提升泵站,使问题得到系统解决,村民自发向检察机关赠送锦旗。
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是广西生态检察的重点工作。桂林市检察机关设立漓江保护检察官办公室和办案指挥中心,共办理漓江流域公益诉讼案件1682件。针对漓江核心景区违法燃放烟花致使16.8亩重点公益林被毁一案,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追偿21万余元修复费用获法院全部支持,该案入选“中国十大环境司法案例”。阳朔县检察院构建大数据模型,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治民宿非法取水问题,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该案例获最高检推广。桂林市检察机关还推动对濒危摩崖石刻实施抢救性保护,构建“专业+执法+司法+社会参与”全链条保护体系,并建立“司法+文保+生态”协作机制,设立漓江风景名胜区环境资源保护与历史文物保护工作站。
服务向海经济,加强跨区域协作。自治区检察院与广东、海南省检察院建立环北部湾—琼州海峡跨区域协作机制,北海、防城港、钦州3设区市检察机关携手广东、海南相关沿海检察机关,签订红树林、中华白海豚保护协作意见,有效打破行政区划壁垒。在创新探索方面,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试行“检察+碳汇”机制,引导侵权人自愿认购海洋碳汇503吨。针对非法捕捞遗留渔网覆盖珊瑚问题,检察机关探索以珊瑚培育替代修复,成功培育珊瑚苗2050株,修复海域200余亩。以此为蓝本拍摄的纪录片《深蓝之谜 拯救网中珊瑚》,获最高检推荐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六次缔约方大会展播。
在流域治理方面,广西检察机关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办理水环境治理案件3861件,督促治理被污染水域10.8万亩,清理非法占用河道1430公里,增殖放流鱼苗约5300万尾。钟山县检察机关推动多部门合力清理长期堆放在河道的37万立方米固体废物,争取专项资金建设“水美乡村”。河池市宜州区检察院督促拆除龙江河段1089个非法网箱,推广“智慧+环保”养殖模式,促进生态保护与产业升级协同发展。(黎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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