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14号强台风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桂政办发〔2008〕14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第14号强台风“黑格比”9月23日5 时中心位于广东汕尾市东南方大约450公里的南海东北部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有15级(50米/秒)。预计,强台风中心将以每小时3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将于23日晚到24日白天在台山到徐闻之间沿海登陆,登陆后继续向偏西方向移动。受其影响,北部湾海面,23日白天到晚上,有暴雨,偏北风4-5级,逐渐加大到5-6级;24日,有暴雨,旋转风 8级,阵风9级。23日晚上,桂南有中雨,局部有暴雨,桂北大部有阵雨。沿海东北风5-6级。24日,玉林、北海、防城港、钦州、南宁、崇左等市大部有中到大雨,部分地区有大雨到暴雨,局部有暴雨到大暴雨,其他地区有阵雨或雷雨,局部有大雨。桂南部分地区和沿海东北风转偏南风6到7级,阵风9级。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防御第14号台风“黑格比”高度重视,自治区主席马飚作出批示,要求各市和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切实做好防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自治区副主席、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陈章良22日晚主持召开全区防汛视频会议,依据自治区防御台风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决定启动自治区防御台风Ⅱ级应急响应,并就我区防御工作作了部署。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现就做好第14号强台风防御工作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市、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这次强台风防御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从今天开始到台风影响结束,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有1人24小时值班,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并迅速将强台风来临的消息传达到基层,认真组织做好防范工作,以确保人民生命安全为核心,按照防汛责任制的要求,及时组织会商,提前部署,切实做好各项防御准备工作。

  二、沿海各市要认真做好渔民渔船回港避风工作。沿海地区要提前做好出海船只、近海养殖人员和出海旅游人员的避风避险工作,立即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所有出海船只全部回港避风,船上人员、近海养殖人员和出海旅游人员等全部上岸,并做好转移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在危险解除前,不能返回,以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三、加强水库及大型在建工程安全防范。各地要切实落实水库24小时巡查值班制度,强化水库安全巡查,特别是做好病险水库和海河堤险工险段的安全防范工作。大型在建工程要切实做好防风、防暴雨和人员安全工作,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要制定好抢险的方案和措施,并切实做好病险水库下游和海河堤险工险段人员的疏散转移工作,确保在发生险情后不出现人员伤亡并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四、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防范。这次强台风带来的暴雨极有可能引发山洪地质灾害,各市县必须组织力量认真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泥房、危房、高边坡地的仓库、民房及中小学校舍等设施的检查,防止出现人员伤亡事故。

  五、要做好抢险队伍的组织和抢险物资的准备工作。抢险队伍要及时到位、随时待命,同时要备足抢险物资,发生险情时能及时处置。

  六、自治区及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立即进入应战状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切实做好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切实加强应急处置工作,随时启动相应预案进行处置;要尽最大可能提前对台风影响情况作出准确预报,为防汛防台风工作提供科学依据;自治区及各市电视台要滚动播出台风消息,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群众及时避险避灾。

  七、各地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注视台风的有关情况,要保证通讯畅通无阻,发生险情时能及时报出。出现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和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以上通知精神,请立即报告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并认真组织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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