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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发布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

    2025-12-13 08:10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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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就补贴制度实施内容、申领时限、申办流程、资金来源和发放、便民服务措施、管理和监督等作出规定。

    《方案》明确,从2025年1月1日起,对户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3周岁以下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的婴幼儿,予以发放补贴。

    育儿补贴现阶段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对于2025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婴幼儿,最多可连续申领3年补贴。对于2022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婴幼儿,补贴从2025年1月1日起发放,不足十二个月的按应发补贴月数计算。补贴应当在规定的年度内提出申请,截止时间为当年的12月31日。每年申请一次。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广西对按照育儿补贴制度规定发放的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认定时,育儿补贴不计入家庭或个人收入。

    在申领时限方面,《方案》规定,2025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婴幼儿,应当在出生当年或次年提出首次申请,并在之后的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2022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1次,且应当在2025年提出;2023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2次,分别在2025年和2026年提出;2024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3次,分别在2025年、2026年和2027年提出。未在规定的年度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的补贴,不能补领。符合条件的次年可按规定继续申请。

    符合条件的群众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申请。婴幼儿的父母一方或者其他监护人可通过“智桂通”平台、微信或支付宝搜索“育儿补贴”小程序,进入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向婴幼儿户籍所在地进行在线申请。 线下申请方面,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婴幼儿,育儿补贴由机构统一申领。申领人需前往机构所在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不具备线上申领条件的特殊情形,如人脸识别不能通过、无通讯设备、不会线上操作等,申领人需前往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育儿补贴资金按年度申请和发放,由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于每年3月、6月、9月、12月底前集中发放上一季度经资格审核确认人员的育儿补贴。资金通过广西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发放至申领人或婴幼儿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号或银行卡;由儿童福利机构申领的,补贴发放至儿童福利机构对公账户。(关海芳 罗国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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