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9日
热搜词: 身份证 公积金 社保 婚姻 营商环境
当前位置: 首页>政民互动>知识库>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业务专题

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的审批

2025-12-03 00:18     来源: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广西文化和旅游厅)
打印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促进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桂文旅发〔2020〕54号)规定,“娱乐场所(以场所实际使用面积的建筑外沿为测量基点)与居民住宅区(楼)、医院、机关围墙边界的任意一点向外沿直线的最近延伸距离,由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利于安全管理和社会稳定的原则对场所设立地点进行实地检查后科学确定,并出具书面意见;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文化部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市发〔2013〕12号)附件1《娱乐场所行政审批指引》的规定实行属地审批。如果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不愿意出具,建议拟出书面的报告呈送单位党组研究决定。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