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官位最高、任官时间最长、任官省份最多的广西人——陈宏谋
陈宏谋(1696-1771),字汝咨,号榕门,出生于清康熙三十五年(1696),籍贯临桂县四塘乡横山村(属今广西桂林市)。陈宏谋从小家境贫寒,青少年时代苦读苦学,雍正元年(1723)连中三甲进士,从此步入仕途,是康乾时期清官廉吏的代表,有“岭南儒宗”之称。
陈宏谋历任翰林院检讨、吏部郎中、扬州知府、江南驿盐道、云南布政使、直隶天津道、江苏按察使、江宁(今南京)布政使、江西布政使等职,又任甘肃、江西、陕西、湖北、河南、福建、湖南、江苏等省巡抚和两广、湖广等地总督。乾隆二十八年(1763),陈宏谋回到京城,历任兵部、吏部、工部尚书以及协办大学士、东阁大学士等职。为官四十八载,官历二十一职,一生清正廉洁,政绩卓著,名扬青史。

陈宏谋像
陈宏谋强调“养民富民”,并躬行力践。每到一地任职,总是“以民心为己心,亦视官事如家事”,从当地实际出发,深入考察水利、农桑、河防、矿产、运输等民生之事,发展地方经济、积极改善当地百姓生活条件,革旧布新、兴利除弊、发展生产。凡是他为官之地皆颇有政绩,深得乾隆帝信任。而他的政绩尤以修水利、治水患最为突出。有资料统计,陈宏谋在任地方官的34年中,大至黄河、洞庭湖、海河、运河,小至乡县小河、湖塘,都曾治理过。治理天津、河南、江西等处水利,疏河筑堤,修圩建闸。先后两次请禁洞庭湖滨私筑堤垸,与水争地,可谓“劳心焦思,不遑夙夜”。凡发生灾害,陈宏谋总会立即进行赈灾。如雍正十三年(1735)云南大灾,他立即遍设粥厂,救济灾民,费用的一半出自他本人的俸禄。同时,他还抓紧灾后重建,采用以工代赈的办法,不但顺利修复了当地水利、城垣等工程,还让灾民有了工银、工粮。

陈宏谋故居
陈宏谋为官刚正,却仕途跌宕,受到降职甚至革职处分多达六次,其原因在他敢于弹劾奸弊,从不藏污纳垢。其中,最著名的便是三次弹劾广西巡抚金鉷。雍正后期,陈宏谋因母亲病故乞假回乡,了解到当时广西巡抚金鉷虚报垦荒亩数,以充政绩。他不惜触犯“官员不得言本乡事”之忌,上奏雍正,雍正命云南总督尹继善亲往查实。不久雍正皇帝去世,乾隆皇帝继位。乾隆元年(1736),陈宏谋又上奏乾隆,说金鉷“欺公累民,开捐报垦荒不下20余万亩,而实未垦成一亩”。乾隆命两广总督鄂弥达详细勘实。第二年,陈宏谋又提起这事,乾隆很不高兴,斥责他“渎奏”:“粤人屡陈粤事,恐启乡绅挟持朝议之渐”,便下旨将他降职3级,在京候旨。但不久,鄂弥达等人查清了金鉷报垦田不实的真相,乾隆将首犯金鉷处置,并迅速恢复了陈宏谋的官职。之后多年,乾隆又多次因公事将陈宏谋革职或降职,查明情况后又让他恢复职务或升迁。

陈宏谋府邸一隅
陈宏谋不仅为官政绩突出,在国学、理学、教育等方面亦颇有成就,著作共计四十多种七百卷。他先后编写教育类著作十多种,其中《五种遗规》更是经典之作。《五种遗规》从乾隆四年(1739)开始辑录,足足编写了四年,其中的《养正遗规》以蒙学少年为读者对象,主要是论证养性、修身、读书和学习方法等;《教女遗规》强调重视女子教育;《训俗遗规》教士、农、商贾等处世做人;《从政遗规》为官吏选辑可当座右铭的箴规和人物言行。在《学仕遗规》一书中,陈宏谋提出仕和学的关系不能矛盾的观点,这套书在清末被列为全国中学堂修身课教材,民国年间被定为官员从政必读书。

陈宏谋编辑的《从政遗规》书影
陈宏谋治宋代二程、朱熹之学,强调明体达用、知行合一,可以说无论是为官还是治学,都是一代楷模。《清史稿·陈宏谋传》称“乾隆年间,论疆吏之贤者,尹继善与陈宏谋其最也……宏谋学尤醇;所至拳拳民生风俗,古所谓大儒之效也。”美国历史学家罗威廉《救世——陈宏谋与十八世纪中国的精英意识》一书中赞道,18世纪中国的精英阶层,在思想观念层面与西方是并驾齐驱的,陈宏谋就是一个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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