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技术创新学院建设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2023年10月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中国—东盟技术创新学院建设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23〕7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2年7月11日,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举行部区战略合作会商会议,签署《教育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推进广西教育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强调在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健全多元办学格局、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推动职业教育对外开放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2023年4月19日,教育部、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印发《推动产教集聚融合 打造面向东盟的职业教育开放合作创新高地实施方案》(桂政发〔2023〕13号),明确提出“在区内高等学校建设10个中国—东盟技术创新学院”的任务要求。在此背景下,为尽快启动中国—东盟技术创新学院建设,推动产教集聚融合发展,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二、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正文由五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主要阐述了自治区开展中国—东盟技术创新学院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思路。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明确到2025年打造10个左右中国—东盟技术创新学院的总体目标。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聚焦“建设10个左右中国—东盟技术创新学院”、“构建高层次技术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加强高层次技术创新团队建设”、“建立‘英文/东盟语种+技术创新’和‘中文+技术创新’培养培训中心”、“打造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中心”、“建立中国—东盟技术创新学院协作联盟”等六大任务开展中国—东盟技术创新学院建设。
第四部分,组织实施。从2023年启动,由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牵头,职业学校、科研院所参与,联合龙头企业自愿申报,广西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领导小组组织认定,建成10个左右中国—东盟技术创新学院,形成引领示范辐射效应。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奖补机制、强化统筹协同三个方面提出中国—东盟技术创新学院建设的具体要求和保障措施。
《指导意见》包括一个附件——《中国—东盟技术创新学院建设指标》,由基本情况、运行机制、共建共享、人才培养、服务发展、特色创新等6个一级指标和24个观测点组成,作为指导中国—东盟技术创新学院遴选、建设、评价、验收的重要依据。
三、亮点解析
一是聚焦广西重点产业集群深化产教融合。中国—东盟技术创新学院聚焦广西现代农业、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业、汽车、交通运输、轻工化工、食品药品、商务服务、医疗卫生、文化旅游等10个重点产业集群,致力于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和广西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大力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适应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需要。
二是推动职业教育人才贯通培养。以深化产教融合为重点,以推动职普融通为关键,以促进科教融汇为新方向,推动建设一批同市场需求相适应、同经济社会和产业转型升级相匹配的中国—东盟技术创新学院,构建高层次技术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探索职业教育“专本研”贯通培养机制。
三是服务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以建设面向东盟的职业教育开放合作创新高地为契机,以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等重大需求为牵引,以重大技术为主攻方向,围绕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3.0版建设需要,探索建立中外学位联授的国际化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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