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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规定,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
各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编制、组织实施等工作。
2024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序号 |
决策事项 |
决策承办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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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调整方案 |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
第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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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
自治区林业局 |
第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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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办法 |
自治区教育厅 |
第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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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全面推进美丽广西建设实施方案 |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第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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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广西石化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中长期规划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
第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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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广西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3—2027年)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
第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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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广西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4—2030年) |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
第四季度 |
|
8 |
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
自治区医保局 |
第四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