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词: 营商环境 学籍 社保 企业开办 身份证 桂惠贷 公积金 养老保险
|
|
EN
|
退出老年人模式
  •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广西数据
  • 易达东盟
  • 美丽广西
  • 新媒体矩阵
  •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文件 > 桂政办发 > 2008年桂政办文件
    打印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404593 主题分类: 银行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金融办等部门关于开展田东县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桂政办发〔2008〕208号 发布日期: 2009年03月30日
    效力状态: 用户分类:
    公报期刊:
    索引号

    000014349/2020-40459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金融办等部门关于开展田东县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桂政办发〔2008〕208号

    发布日期

    2009年03月30日

    效力状态

    用户分类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404593
    主题分类: 银行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金融办等部门关于开展田东县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桂政办发〔2008〕208号
    发布日期: 2009年03月30日
    效力状态:
    用户分类:
    公报期刊:
    索引号

    000014349/2020-40459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金融办等部门关于开展田东县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桂政办发〔2008〕208号

    发布日期

    2009年03月30日

    效力状态

    用户分类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金融办等部门关于开展田东县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20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金融办等部门关于开展田东县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208号)

    百色市、田东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金融办、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监局、广西保监局《关于开展田东县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关于开展田东县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自治区金融办 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广西银监局 广西保监局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农村金融服务是广西金融服务的薄弱环节。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关于以田东县为试点,破解农村金融服务难题的有关批示精神,探索金融服务农村的新路子,促进田东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我区农村经济金融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现就开展田东县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试点工作目标任务

      (一)统一思想认识。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经济要发展,金融须先行。开展田东县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破解农村金融服务难题,提高金融服务农村的能力和水平,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是探索我区金融服务农村新路子,促进全区城乡金融服务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加大对田东县金融支持的力度,促进其经济社会实现科学发展的需要。我们必须从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形成合力,切实抓好田东县农村金融改革的各项工作。

      (二)明确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建立健全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的目标要求,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提高金融支持田东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方向,以探索金融服务农村新路子为目的,遵循“多方联动,市场取向,政策扶持,广泛覆盖”原则,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支持力度,破解现实难题,促进科学发展。

      (三)明确目标任务。通过开展试点工作,显著增强金融服务田东县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田东县农村基本的金融服务需求,探索可在全区面上推广的金融服务农村的新路子、新办法、新经验。


      二、突出工作重点,统筹推进试点各项改革


      (一)加强对口衔接跟进落实,加快推进田东县各项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为贯彻落实吴邦国委员长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单位已经确定了支持田东县农村金融服务和农业保险的五项措施,并明确将田东县作为相关的农村金融改革试点。这既是国家层面金融支持田东县的重要措施,也是我区探索金融支持农村发展路子的重要机遇。驻桂各有关金融监管服务部门和金融机构要抓好对口衔接,加快推进田东县各项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广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抓好协调配合,努力为推进各项改革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第一,切实做好人民银行提出的“拟将田东县列入2009年全国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工作试点县”的对接落实工作。由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负责对口衔接,抓好落实,以不断改善田东县农村支付服务环境。一是拓宽农村支付服务覆盖范围。开辟农村资金绿色通道,加快审批程序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便利措施,积极引导新设立和新入驻农村地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推进大、小额支付系统在田东县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乡镇网点的全面覆盖,促进农村地区资金异地跨行汇划实现“乡乡通”。二是大力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的使用。协调相关机构,将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受理网点扩大至田东县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不断扩大银行卡使用领域(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粮食直补发放等),增加ATM和POS机具等自助设备的布放数量,协调有关单位适当降低田东县银行卡刷卡消费手续费率,加快集镇及乡村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提供低成本、易使用的结算服务品种,积极推介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电子支付工具的应用,丰富和满足农村地区个性化支付服务需求。三是提供便利的行政许可服务。继续完善田东县所有银行机构网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和公民身份信息联网核查系统的运行管理,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及审批流程,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行政许可办结效率,切实提高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服务水平。


      第二,切实做好银监会提出的“将田东县作为开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 的对接落实工作。由广西银监局负责对口衔接,抓好落实,支持银行类金融机构在田东县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已入驻田东县的金融机构增设网点,扩大服务范围;支持田东县农村信用社尽快改制为农村合作银行;支持田东县培育和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协调工行广西分行、建行广西分行等有关方面将工行田东县支行和建行田东县支行纳入小企业授信试点单位。通过增加金融机构和加大信贷支持,提高金融支持田东县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切实做好保监会提出的“将田东县列入农业保险试点县”的对接落实工作。由广西保监局负责对口衔接,抓好落实,在政府配套政策的扶持下,针对田东县特色农业的实际,按照“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动田东县农业保险发展。一是抓重点。以当地的特色支柱农业为突破口,结合广西保险业目前已具备试点条件的险种尽快开办有关保险业务,如甘蔗、香蕉、水稻保险等。二是抓根本。将田东县农房纳入政府统保范畴,统一办理农房保险。三是抓创新。推动广西主要经营农业保险的公司积极开展芒果、蔬菜等保险的可行性研究,开发地方性农业保险产品,尽快拿出实施方案,积极向总公司争取政策进行试点,为当地这两项优势农业的发展提供保险保障,促进田东县农业加快发展。


      第四,切实做好中国农业银行提出的“把农业银行田东支行列为服务‘三农’试点重点县” 的对接落实工作。由农行广西分行负责对口衔接,抓好落实,重点在准入、担保、产品和服务流程等方面进行创新。


      第五,采纳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将田东县纳入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范围”的建议,由自治区金融办负责抓好落实,把田东县作为我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第一批试点县,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

      (二)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把广西列为全国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地区。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和安排下,由自治区金融办、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监局、广西保监局等部门和单位共同协调配合,积极向上争取支持,把广西列入全国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地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田东县各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以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日益增长的多层次的信贷需求。一是加大信用贷款发放力度,积极发放不需要抵押担保的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扩大农户贷款覆盖面,提高贷款满足率;二是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扩大有效担保品范围,把农民拥有的各种资产和权利转变为可质押、抵押物,转化为发展生产的“真金白银”;三是探索发展基于订单和保单的金融工具,建立和完善农业订单贷款管理制度,鼓励涉农金融机构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有效防范和分散信贷风险。四是鼓励田东县有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拓宽农业产业化企业及涉农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与此同时,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改进和完善服务方式,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农民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促进田东县“三农”和城乡金融协调发展,形成金融支农新格局。

      (三)积极向上争取财税支持,着力建立金融服务农村的长效机制。针对农业产业投入大、风险高、回报率低,金融服务农业的积极性受到影响和制约的特点和实际,在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组织推动下,切实加强政策引导,充分利用经济和市场的手段,通过争取中央财政扶持和给予税收优惠政策等办法,设立田东县农村金融发展扶持基金,不断创新完善金融支农的体制机制,以调动金融支农的积极性,建立金融服务农村的长效机制。鉴于我区财力有限,可请求中央财政支持3亿元,作为田东县农村金融发展扶持基金的主要资金来源,用于扶持该县建立健全相关体系、机制和制度等。

      ——建立农村担保体系。设立由财政出资、市场化运作的田东县农业信用担保公司,以推进田东县农村担保体系建设,缓解农村贷款担保难问题,不断提高农户贷款需求满足率。预计田东县今后三年每年新增涉农贷款额 5亿元左右,按照 1∶3的担保贷款杠杆测算,给予担保公司注入注册资本金1.7亿多元。

      ——建立农村金融风险补偿机制。着力建立健全田东县农村金融风险补偿机制,运用财政补贴资金,建立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用于补偿涉农金融机构由于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原因形成的信贷损失,以减轻金融机构的经营包袱,更好地发挥其支农作用。以 2008年田东县涉农贷款余额 20亿元为基数测算,按照贷款余额 1%比例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每年需要资金0.2亿元,试点 3年共需要0.6亿元。

      ——建立农业贷款贴息制度。运用财政补贴资金,建立田东县农业贷款贴息制度,对金融机构发放的涉农贷款给予一定的财政贴息,以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三农”信贷投入。按银行同期 1年期贷款利率的 30%给予补贴(约1.5个百分点),以田东县每年涉农贷款余额为20亿元测算,每年需财政补贴资金0.3亿元,试点 3年共需要 0.9亿元。

      ——建立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制度。运用财政补贴资金,建立田东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制度,通过保险保费补贴,引导有关保险公司对田东县的甘蔗、香蕉、水稻等农业支柱产业开展商业保险试点。据测算,试点每年需要财政补贴资金0.1亿元, 3年共需要 0.3亿元。同时,积极争取把全国统一规定给予政策补贴以外的广西主要农业特色支柱产业如甘蔗、水果、水稻等,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

      ——建立农户住房商业保险保费补贴制度。运用财政补贴资金,建立农户住房商业保险保费补贴制度,从2009年起对田东县全部农房住房统一办理商业保险,保险费由财政全额负担。据统计,田东县农户7.55万户,按每户每年保险费10元计算,需要保险费约80万元,3年共需要补贴资金 0.024亿元。


      此外,积极争取国家给予田东县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参照享受现行国家给予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以减轻其负担,一是对农村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支农担保公司等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其取得的金融担保业应税收入,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二是对农村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支农担保公司等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其取得的金融担保应税收入,在2009-2013年期间,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照顾(包括属于中央收入的60%部分)。


      三、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田东实现科学发展


      驻桂各有关金融监管服务部门和金融机构除了抓好试点工作,以及国家有关单位承诺给予田东县的支持事项的对口衔接落实之外,还应在各自权限范围内,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尽可能给予田东县更多的支持,促进田东县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一)着力扩大信贷投入。一是结合实际,由当地银监部门负责,在田东县组织实施县域银行机构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的政策,促进金融资本回流农村。二是充分发挥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及邮储银行支农主力军作用,不断扩大其对田东县的信贷投放规模。重点是抓好有关金融机构已经明确的今后三年(2009~2011年)对田东县的信贷投放计划(详见下表)的落实。


    田东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今后三年信贷意向投放计划

                            单位:亿元


    项目
    机构
    2009-2011年意向信贷投放计划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累计
    投放额
    投放额
    增幅
    投放额
    增幅
    投放额
    增幅
    农发行
    5.1
    80%
    4.1
    40%
    3.1
    25%
    12.3
    农行
    8
    48%
    10
    60%
    12
    20%
    30
    农信社
    6
    40%
    7
    42%
    9
    37%
    22
    工行
    7
    73%
    7
    40%
    6
    30%
    20
    建行
    7.5
    290%
    7
    70%
    3.5
    15%
    18
    邮储银行
    0.4
    300%
    0.6
    50%
    1
    67%
    2
    合计
    34
    35.7
    34.6
    104.3

      (二)着力强化政策支持。驻桂各有关金融监管服务部门根据各自职能,从实际出发,尽可能给予田东县更多的政策支持。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主要负责推进落实给予田东县农村信用社在再贷款及再贴现、贷款利率、存款准备金等方面以优惠和支持,其中,将田东县农村信用社的支农再贷款额度从2008年12月起由4000万元提高到6000万元;广西银监局主要负责协调有关方面,推进落实将田东县工行和建行纳入小企业授信试点,等等。


      (三)着力下放管理权限。农发行广西分行、农行广西分行、邮储银行广西分行及农信社联合社主要是着力扩大其田东县支行的管理、审批权限;广西银监局主要是着力协调扩大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国有银行田东县支行的管理权限,适当调增其授信权限。


      (四)着力开辟“绿色通道”。各有关金融机构按照“重点支持,特事特办”的原则,着力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优先满足田东县的金融需求特别是信贷需求。


      (五)着力加强基础建设。积极推进田东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中小企业、农村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和农户信用评价工作,加大农村地区信用宣传力度,努力形成良好的信用环境。各监管服务部门和金融机构要着力在人才、费用、设备等方面给予田东县分支机构以特别倾斜照顾支持,以提高其服务和发展能力。


      四、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开展田东县农业金融改革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需要各级政府加强组织指导,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共同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各级各部门要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加快推动田东县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组织下,认真履行职责,把开展好试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健全完善区市县沟通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搭建政金企沟通平台,重点加强银企对接,抓好项目推介,促进金融资源供求平衡。要注重防范金融风险,确保金融安全稳定。要加强宣传引导,创造良好条件,努力营造有利于改革的氛围。


    主题词:金融 农村 改革 试点 意见 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解读

    文件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金融办等部门关于开展田东县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doc
    ./t1507991_ext.json
    ./t1507991_ext.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