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404356 | 主题分类: 港澳台侨工作;侨务工作 |
|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2012年12月24日 |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1—2015年)的实施意见 | |
| 发文字号: 桂政办发〔2011〕227号 | 发布日期: 2012年03月05日 |
| 效力状态: | 用户分类: |
| 公报期刊: | |
000014349/2020-404356
其他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2月24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1—2015年)的实施意见
桂政办发〔2011〕227号
2012年03月05日
|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404356 | |
| 主题分类: 港澳台侨工作;侨务工作 | |
|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
| 成文日期: 2012年12月24日 | |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1—2015年)的实施意见 | |
| 发文字号: 桂政办发〔2011〕227号 | |
| 发布日期: 2012年03月05日 | |
| 效力状态: | |
| 用户分类: | |
| 公报期刊: | |
000014349/2020-404356
其他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2月24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1—2015年)的实施意见
桂政办发〔2011〕227号
2012年03月05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国发〔2011〕27号)精神,充分发挥独特的侨务资源优势,结合我区实际,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全区“十二五”时期的侨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为侨服务的宗旨,牢牢把握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机遇,充分发挥侨务资源优势和作用,以侨务引智引资为工作重点,加强海外联谊与文化交流,服务于改善民生和构建和谐社会,为全面建设西部经济强区、民族文化强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生态文明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的目标而奋斗。
(二)工作原则。
“三有利”原则。开展侨务工作要有利于海外侨胞的长期生存和发展,有利于发展我区同海外侨胞住在国的友好合作关系,有利于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大侨务”原则。把海外侨胞作为加快经济发展的宝贵资源,大力涵养侨务资源,培育和发展一支宏大的对我友好力量;发挥广大归侨侨眷与海外联系广泛的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服务经济发展原则。侨务工作要服务于我区的改革开放,服务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开放开发,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注重文化交流原则。支持和引导海外侨胞以全区各民族优秀文化为特色和切入点开展各种人文交流活动,推动我区与东盟国家的友好往来。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引资引智工作,服务于广西经济社会发展。
工作内容:围绕我区“十二五”规划和科教兴桂、质量兴桂战略和创新计划,通过引导侨资侨智投向我区重点产业,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我区推进中越“两廊一圈”合作,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深度合作,推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主要举措:通过“海外人才为广西服务计划”、“世界华人杰出人才广西行”等平台引进海外侨胞中高层次人才,特别是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型人才,推动国外先进技术与我区企业、产品的有效结合,不断提高科技含量,增强企业、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建立重点联系海外侨胞人才库,以侨为桥,促进广西高校与国际知名院校合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的保障。
通过开展“侨商广西行”、“世界华侨华人杰出人才助力广西”等活动,努力提高侨务引资质量,引导侨资投向高新技术产业、特色优势工业、节能环保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新能源产业等领域。
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借助侨胞资源网络,积极组织区内企业参加国内的各类涉侨活动,重点促进东盟国家与广西在重要领域项目的合作,推动汽车、机械、农业、林业、矿业、农垦、制糖、能源、中医药和科技、教育、文化等行业领域的骨干企业走向国际市场。
健全为侨服务机制,发挥侨商协会组织作用,为侨商在广西的投资和发展服务。加强与中国侨商会、东部省份侨商组织的交流,不断增强为侨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拓展海外联谊工作,服务于广西对外开放。
工作内容:服务于国家总体外交战略和广西的对外开放大局,服务于巩固周边睦邻友好关系,积极开展海外联谊工作。以东南亚国家为重点,拓展欧美、日韩、大洋洲、非洲等国家侨胞的联系,做好重点人士和杰出侨团的工作,发展壮大一支更具活力、更高层次、更有作为的对我友好力量,促进世界各国与广西的合作交流。
主要举措:加强与海外骨干侨团和重点人士的联系,广交深交一批政治上有影响、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力、专业上有造诣的朋友,特别是新华侨华人及华裔新生代朋友。大力开展与东盟国家的民间友好活动,组团参与海外侨社(团)举办的重大活动,邀请重点社团、重要侨领、华商、华人政要到广西考察访问。
建设侨胞联谊基地,通过举办侨务品牌活动,将海外乡亲“请进来”,为涵养侨务资源,服务海外侨胞,凝聚海外侨胞力量提供更好的条件。引导和促进海外侨团、侨胞之间的团结和合作。
加强海外侨情研究,健全海外重要侨社和华侨华人资料库,掌握侨务资源的真实情况。强化来自港澳台地区的侨胞的工作,推动两岸民间性事务性和学术性交流,不断扩大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社会基础和有利条件。
(三)加强华文教育工作,提升广西文化影响力。
工作内容:围绕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战略,加强文化交流和外宣活动,促进中外文化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对华文教育工作的领导,为华文教育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建设华文教育基地。以华裔青少年夏令营等各类文化活动为平台,做好华裔青少年工作。
主要举措:加强华文教育工作,成立自治区华文教育领导小组,积极拓展与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交流合作,协调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重点建设广西华侨学校为国家级华文教育基地,作为培养华裔人才、拓展华文教育、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的基地和中心。建设一批自治区级华文教育基地,培养优秀华文教育人才,在海内外开展华文教育,推动广西对外友好往来和文化交流。
举办海外华裔青少年寻根活动。坚持举办以“中国寻根之旅”广西营为主的海外华裔青少年夏(冬)令营,鼓励华裔学生来广西留学。
坚持“以侨为桥-沟通世界”,向海外侨胞提供中华文化和广西民族特色的文化精品。支持和引导海外侨胞开展各种人文交流活动,不断增强中华文化的亲和力。加强与东盟国家为主的华文媒体的联络,通过平面媒体、互联网站等方式宣传广西,提升广西的影响力。
加强对广西华侨文化的研究和保护,努力建立华侨博物馆和研究所。大力弘扬海外侨胞“吃苦耐劳、合群随众、团结互助、恋祖爱乡”的优秀品质。
(四)深化华侨农林场体制改革,推动产业稳步发展。
工作内容: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6号)精神,推进广西22个华侨农林场的体制改革和产业发展,改善华侨农林场归侨侨眷的生活水平。
主要措施:加强领导,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华侨农林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华侨农林场深化体制改革和产业发展。各地要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构,加强华侨农林场领导班子建设,推进改革工作的进度。
加强华侨农林场经济发展调研,研究制定体制改革具体方案。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招商引资,加快经济发展。根据区位和土地资源条件,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因地制宜地发展华侨农林场的经济。
加强华侨农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有关部门要将华侨农林场发展纳入规划,加大对华侨农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改善华侨农林场生产生活条件。
进一步完善华侨农林场社会保障工作。各市、县要进一步完善措施,确保社会保障覆盖全区华侨农林场。
(五)依法维护侨胞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广西服务。
工作内容:营造良好的法制和政策环境,建立健全涉侨纠纷案件协调处理机制,保护海外侨胞在我区的捐赠和投资权益,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做好贫困归侨侨眷的扶贫救助工作,改善侨界民生,为构建和谐广西服务。
主要措施:加强侨法宣传力度,通过平面媒体和网络多等种平台宣传侨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依法维护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做好侨胞信访的接访工作,规范招商投资行为,建立健全涉侨纠纷案件协调处理机制,维护海外侨胞在我区投资的合法权益。推动华侨捐赠立法,维护捐赠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管理好“侨爱工程”、“万侨助万村工程”等侨捐工程,使之成为侨捐工程的典范。
做好归侨侨眷扶贫救助工作,改善散居贫困归侨侨眷的生活。改善华侨农林场的广大职工的生产生活,促进华侨农场的和谐稳定。开展社区侨务工作,整合社会力量办侨务。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成立贯彻《实施意见》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工作,解决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侨务部门要负责协调和监督,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认真抓好落实。各涉侨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理论研究。整合研究力量,组建一支由专家学者和侨务干部共同参与的侨务政策和理论研究队伍。针对世情、国情、区情和侨情情况的新变化和新特点,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观念,积极探索侨务理论研究及侨务人才培训新机制,为我区侨务工作可持续发展服务。
(三)加大保障力度。各市、县政府要加大财政对侨务工作经费的投入,把侨务工作经费列入部门预算。要解决好侨务工作机构人员编制配备问题,加强和充实侨务干部队伍力量。要重视侨务干部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干部为侨服务的水平和能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侨务 发展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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