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404150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乡村振兴;扶贫 |
|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2012年11月26日 |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兴边富民行动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13号) | |
| 发文字号: 桂政办发〔2012〕313号 | 发布日期: 2013年05月08日 |
| 效力状态: | 用户分类: |
| 公报期刊: | |
000014349/2020-404150
其他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1月26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兴边富民行动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13号)
桂政办发〔2012〕313号
2013年05月08日
|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404150 | |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乡村振兴;扶贫 | |
|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
| 成文日期: 2012年11月26日 | |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兴边富民行动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13号) | |
| 发文字号: 桂政办发〔2012〕313号 | |
| 发布日期: 2013年05月08日 | |
| 效力状态: | |
| 用户分类: | |
| 公报期刊: | |
000014349/2020-404150
其他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1月26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兴边富民行动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13号)
桂政办发〔2012〕313号
2013年05月08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兴边富民行动大会战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1月26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兴边富民行动大会战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兴边富民行动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11〕28号)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广西边境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加快边境地区发展的意见》(桂发〔2010〕24号)以及自治区关于落实兴边富民行动规划(2011-2015年)实施意见的精神,巩固我区兴边富民行动成果,促进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实施2012-2015年广西兴边富民行动大会战(以下简称大会战)。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与期限
我区百色市的那坡县、靖西县,崇左市的大新县、龙州县、凭祥市、宁明县,防城港市的防城区、东兴市共8个陆地边境县(市、区),以及百色市的德保县、崇左市的天等县距陆地边境线0-20公里范围的村屯列入大会战实施范围(其中,以距陆地边境线0-3公里范围的村屯为重点),共涉及44个乡(镇)540个建制村。
大会战的重点实施时限为“十二五”时期,用3-5年时间完成大会战各项目标任务,到2015年,我区边境一线地区实现大建设、大发展、大提高、大进步、大团结、大稳定的良好局面。
二、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
大会战的总体目标是:进一步提高边境群众基本生活条件,持续巩固我区边境地区产业发展基础,维护边境地区稳定,加强守土固边建设。通过重点加强边境一线乡村发展后劲,以及着重解决边境群众生产生活困难,使边境群众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求医难、住房难、上学难、增收难等落后面貌得到根本性扭转,实现边境地区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继而全面推进我区兴边富民行动,促进边境地区迈进全区“富民强桂”的发展行列。
按照以上总体目标,大会战的建设任务是:
——边境乡村实现“八通”。促进具备条件的边境村屯和边境哨所实现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广播电视、通网络、通客运班车、通边贸点。
——边境群众得到“八有”。保障边民有基本农田、有安居住房、有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有乡(村)卫生院(室)、有清洁能源设施、有农贸市场和边贸设施体系、有稳定增收产业、有基本社会保障。
三、重点行动
重点建设边疆基础设施工程,推进边境开发,建立健全兴边富民补贴补助机制。建设内容如下(具体建设项目见附件):
(一)七项工程。
1.实施基础设施提级工程,进一步改善生产、生活环境。
——行政村实现村村通硬化路。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负责指导实施143个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建设,建设项目116个,修建里程801.7公里,总投资57364万元。其中,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负责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安排补助资金36303万元,地方自筹21061万元。行政村道路通畅率达到100%。
——边境一线村屯全部修通屯级道路。距陆地边境线0-3公里范围内,20户以上的村屯修通屯级硬化路,其余的修通屯级砂石路,投入资金47444万元,建设项目924个,修建1875.2公里屯级路、小型桥梁1783 延米。其中,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筹措资金18555万元(其中,财政部兴边富民专项资金8125万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兴边富民专项资金10430万元),实施那坡、靖西、龙州等3县的屯级道路项目,建设项目351个,修建886.7公里屯级道路。自治区扶贫办负责筹措资金28900万元(其中,争取新增财政扶贫资金5900万元,自治区本级预算资金6100万元,兴边富民大会战专项资金16900万元),实施宁明、大新、凭祥、东兴、防城等5县(市、区)的屯级道路项目,建设项目573个,新建屯级砂石路、升级硬化和新建并硬化屯级道路988.5公里,独立桥梁25座、1783延米。边民聚集的自然村全部通屯级路,逐步完善农村公路路网末端的互通架构。
——整体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解决边境一线地区现有农村人口11.2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自治区水利厅负责筹措资金711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专项资金4090万元,自治区本级预算资金1030万元,兴边富民大会战专项资金1990万元),在乡(镇)政府和行政村村委所在地建成集中供水工程,并尽可能供水到户,有条件的自然村建成公共供水点,缺乏水源的居民点建有家庭水柜。
——边境电网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在户户通电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边境地区用电可靠性和安全性,投入资金13754 万元,建设项目19 个。其中,广西电网公司负责筹措资金7024万元(其中,争取农网改造升级中央补助资金1404万元,银行贷款5620万元),实施以凭祥、东兴、防城3县(市、区)为建设重点的35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15个,解决边境县域电网与主网联接以及高、中、低压配电网网架薄弱等问题;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筹措资金6730万元(其中,争取农网改造升级中央补助资金占20%,银行贷款占80%),在龙州、宁明、天等、大新、德保、靖西、那坡等7县建设35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4个,构建35千伏的县级供电网架,实现35千伏变电站“一乡一站”,同时加大10千伏配电网架投入,农网改造实现户户抄表到户等。
——全部居民点通电话、通网络。全面解决未通电话、未通宽带的村屯通电话、通网络问题,实现现代信息技术全覆盖。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负责筹措资金2.5亿元,实施29个未通电话、2144个未通宽带的自然村通电话、通网络项目。
——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在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基础上,全面提高广播影视公共服务能力。自治区广电局负责筹措资金7452万元(全部争取兴边富民大会战专项资金),新建、更新、扩建发射台站及广播电视采编播设备升级改造、边境乡(镇)、行政村广播电视有线联网项目、村村通广播电视卫星覆盖工程、建立边境海上及村屯广播应急系统、增加少数民族语言节目自制、翻译项目、农村电影放映等项目。
——农田整治建设。实施基本农田整治项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负责边境地区耕地集中连片村屯土地整理项目,筹措资金26773万元(全部为政府性基金),实施土地整治8924公顷。自治区财政厅在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边境地区范围,重点安排改造一批中低产田。
2.实施保障民生扩大工程,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边境一线居民住上安全住房。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实施距陆地边境一线10000户农村危房改造,在原址新建或修缮完成户均面积40平方米以上的安全住房。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负责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7600万元(其中,中央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7500万元,自治区一般预算资金6000万元,市、县财政配套资金4100万元)。
——建设边境干部、教师公共租赁住房。逐步建设一批边境乡(镇)干部教师公共租赁住房,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筹措资金4626万元(全部为中央专项资金),逐步解决边境乡(镇)干部、教师住房困难问题。
3.实施社会设施重点工程,光大国门文化教育。
——建设乡(镇)中心幼儿园。延伸“国门学校建设工程”项目,推进学前教育设施建设。自治区教育厅负责筹措资金17795万元(其中,争取中央预算内基建专项资金11035万元,自治区一般预算资金2204万元,市、县自筹资金1356万元,兴边富民大会战专项资金3200万元),建设项目44个,实施新建或利用闲置校舍改扩建幼儿园项目。力争每个边境乡(镇)重点建设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
——全面建设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继续建设一批边境地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自治区文化厅、体育局负责筹措资金11310万元(其中,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7540万元,市、县自筹资金3770万元),实施377个行政村集行政、文化、体育等基本功能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项目(每个建设面积200平方米),通过整合建设资金,进一步提升村屯的基础公共服务设施水平,构建边境文化长廊。
4.实施基层卫生共享工程,构建乡村医疗卫生网络。
——标准化建设乡(镇)卫生院。继续完善40所乡(镇)标准卫生院基础设施及附属配套设施,共计投资资金528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4400万元,自治区一般预算资金880万元),实施乡(镇)卫生院标准化项目,每所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分开设置,新增独立公共卫生服务部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卫生院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800平方米,按2张/千人口设置病床,配置诊疗设备等,以及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
5.实施沿边开发开放突破工程,提高互联互通合作水平。
——提升边境口岸功能,建设边民互市贸易点及进行边境地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自治区商务厅负责筹措资金30100万元(其中,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500万元,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9600万元),继续完善6个边境一类口岸基础设施,加快6个边境二类口岸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全面提升我区边境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建设29个互市点的配套仓库、贸易市场等设施,建设项目11个,分期实施浦寨、爱店、水口、科甲、那花、里火、峒中、硕龙、平孟、龙邦、岳圩等11个边民互市点;支持边境地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边境地区的改造农贸市场计划经实施业主提出申请的,自治区商务厅优先安排项目和资金,支持农贸市场进行交易厅棚、卫生、安全、服务设施建设和改造。
6.实施特色优势产业引导工程,拓宽边民增收渠道。
——引导特色优势产业进入。加大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筹措资金1000万元,支持边境县(市、区)工业园区建设,重点对进入边境地区的知名品牌企业、当地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进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并在自治区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等专项扶持资金安排上,对边境地区工业企业项目给予倾斜扶持。
——导入“一村一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建立边境原料基地,带动特色农产品规模化生产。自治区农业厅负责筹措资金660万元(为自治区一般预算资金),重点建设44个“一村一品”示范村屯,开展现代农业示范、推广农业实用技术。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牵头并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筹措资金1290 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450万元,自治区一般预算资金840万元),支持边境县(市、区)建设18个生猪养殖场、84个肉鸡养殖场,促进畜禽养殖规模化发展。
7.实施边境安康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程,维护边界安全稳定。
——整体构建边防公路体系。边境地区通经中越陆地边界界碑的道路全部建有车行道路或人行道路。自治区边海防办负责筹措资金9100万元(为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新建边境乘车巡逻道路187.5公里、人行巡逻路170公里(资金补助标准分别按35万元/公里、15万元/公里),与现有巡逻路构成边防公路体系。
——民族团结进步村屯基础设施建设。44个边境乡(镇),每个乡(镇)重点建设1-2个民族团结进步屯。自治区民委负责筹措资金4400万元(全部为中央专项资金),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促进少数民族聚居屯和谐发展的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打造维护民族团结、巩固祖国边疆的示范点。
——升级完善爱民固边模范村设施。继续开展爱民固边模范村活动。自治区边海防办负责牵头并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418万元(全部争取兴边富民大会战专项资金),继续完善边境一线30个村屯的爱民固边模范村(社区)基础设施,结合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设施建设,将48个村警务室及40个村屯联防队统筹纳入规划,延伸和丰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效。
(二)四个开发。
1.开发边境口岸经济带。
《中越联合声明》明确鼓励建设跨境经济合作区,中越双方正积极推动将中国凭祥—越南同登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成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下的“一区两国”的先行先试的跨境合作示范区,中越地方政府对推动中国东兴—越南芒街、中国龙邦—越南茶岭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形成共识。随着中越边境地区经济合作的逐步深入,适时启动靖西龙邦口岸经济带、龙州水口口岸经济带的发展规划,逐步将龙邦、水口两个一类口岸由通道型口岸向加工型口岸转变,并实现对第三国人员开放。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共同统筹推进东兴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自治区商务厅负责统筹推进凭祥综合保税区建设。
2.开发边境优势矿产资源。
边境地区锰矿、铝土矿等矿产资源丰富,在进一步探明、开发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矿业企业“走出去”,合作勘查、开发邻国的锰矿、铝土矿等矿产资源。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负责提出利用境外矿产资源的可行性意见,论证境外资源的支撑力度。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统筹规划锰、铝加工工业布局,拉长矿产资源加工产业链,推动百色生态铝产业园及龙州铝工业基地的建设,扶持当地产业加快发展。
3.开发边境发展项目合作领域。
中越边境地区跨境开发项目合作拥有良好基础。自治区旅游局负责协调推进中越德天—板约瀑布国际旅游合作区、京岛滨海民俗风情旅游区的建设开发工作。自治区农业厅负责统筹规划、开拓跨境农业合作区,共同开发种植甘蔗、木薯等优势农产品。
4.开发边境绿色生态长廊。
按照边境地区主体功能区定位,合理地将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衔接。自治区林业厅负责统筹规划、开发十万大山林区、弄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非生态核心区。自治区旅游局负责协调推进通灵大峡谷、明仕田园等景区的开发建设。自治区林业厅、旅游局共同负责推进沿着边境线的生态长廊建设。
(三)三重机制。
1.建立富民补助机制。
——边民补助。对距陆地边境线0-3公里范围内行政村农村居民按月发放边民补助,边民补助资金纳入自治区财政预算安排。“十二五”期间,边民补助标准按高于全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的30%发放。
——新农保补助。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每年筹措资金2940万元,其中,自治区一般预算资金2352万元,市、县自筹资金588万元,用于政府对边境地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的缴费补贴,对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员发放基础养老金。
——新农合补助。边境地区农村居民全部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每年筹措资金6400万元,其中,自治区一般预算资金5120万元,市、县自筹资金1280万元,对距陆地边境线0-20公里范围内的农村居民参加新农合进行补助,按照当年筹资政策,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自治区、市、县(市、区)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并随着新农合筹资水平的不断提高,进一步提高边境地区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造林补助。沿边境线进行植树造林。自治区林业厅负责筹措资金247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专项资金1875万元,自治区一般预算资金595万元),实施造林9.65万亩,加强边境生态建设,构筑绿色安全屏障。植树造林经县级林业部门验收合格的,按现行政策按面积给予造林补助。
——户用沼气池补助。对具备建设条件的,全部扶持建设户用沼气池。自治区林业厅负责筹措资金1922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1164万元,自治区一般预算资金262万元,农户投工投劳496万元),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池5819座。
——接收广播电视设备补助。给予农村无电视机户发放电视机及接收设备。自治区广电局负责筹措资金558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3348万元,群众自筹2232万元),给予距陆地边境线0-3公里范围内尚无电视机的2.79万户贫困农户,每户送一台电视机和一套直播卫星接收设备,保障边境一线地区户户能够收看(听)到广播电视节目。
2.健全兴边给予机制。
——争取提高边民互市免税额。积极向国家争取将互市免税商品目录从生活用品逐步扩大品种范围,在当前实行边境地区互市贸易免税额度8000元/人?天的基础上,争取中央批准进一步提高免税额度,进一步提升边民互市的贸易水平与总量。
——给予边境地区企业税收减免。鼓励企业到边境地区投资。自治区财政厅负责统筹协调,对进入距陆地边境线0-3公里范围内的新设加工型企业,税收返还地方部分执行5年免税优惠政策;对落户距陆地边境线0-2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所得税,税收返还地方部分执行“两免三减半”政策。
——给予护边员岗位津贴。试点起步阶段的守边护边津贴。自治区外办负责筹措资金2120万元/年,对正式聘用的边境报知员、界务员、路长等护边员,给予每人每月800元津贴;同时,为保证护边员的考核、培训等工作顺利开展,按1000元/人?年标准安排护边员队伍业务建设配套经费。
3.创新产业扶持机制。
——扶持重大产业跨越式发展。促进边境地区重大企业加快成长。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推进,以推动桂西资源富集区开发建设为平台,在边境地区打造中国最大锰业加工基地、全国生态型铝示范基地产业集群区,全力支持锰、铝产业技改升级,优先保障边境地区用水用电用地指标。
——扶持地方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品牌。推动品牌战略实施。自治区质监局负责统筹推进,加大对区域特色产品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力度,培育发展一批农产品品牌及民族文化旅游产业品牌等,并对相关产业在检测平台技术、标准化示范技术等方面予以支持。
——扶持跨境合作园区探索新发展模式。扩大开放合作。自治区商务厅负责统筹推进,利用好国家对跨境合作园区基础设施项目贷款贴息、国家开发银行提供的基础设施贷款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优惠贷款,建设凭祥、东兴边境经济合作区,中国凭祥—越南同登、中国东兴—越南芒街、中国龙邦—越南茶岭的跨境经济合作区,中国水口—越南驮隆等口岸经济带的基础设施项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负责统筹推进通往边境的交通网络,规划建设通向边境县县城和一类边境口岸的高速公路及铁路,为跨境合作园区构建便利的交通基础设施条件。
四、实施推进
自治区按照“一次批准,分年实施,分期投入”的统一要求,按程序、有计划地稳步推进大会战工作,做到“建设一项,做好一项,完成一项”,确保边境地区的群众得到实惠。
(一)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共同推进。
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兴边富民行动大会战指挥部,由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黄道伟担任指挥长,林念修、陈章良、高雄副主席任副指挥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扶贫办,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综合协调,项目实施进度汇总、年度考评、宣传、工作汇总及总结等;办公室下设项目计划协调组、资金协调组、项目实施督查组、产业开发组等4个组。自治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自治区兴边富民行动大会战主要目标任务的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工作任务。边境市、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按照自治区大会战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县为基本责任单位开展统筹安排、组织协调、分解落实大会战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统筹下达计划,分年实施,按期完成。
大会战项目计划体现综合治理、持续发展的要求,共确定3大类20项建设任务。主要包括:基础设施类的道路、饮水、电力、电话、网络、广播电视、农田、教育、卫生、公共服务中心、危旧房改造等,以及口岸、商贸、边防设施共14项建设任务;产业发展类的边境经济合作、优势资源开发、生态开发、农产品产业化示范等4项建设任务;社会保障类的边民补贴、边境补助等2项建设任务。根据大会战实施方案的建设任务,自治区各有关单位要制订本部门的年度项目建设计划方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汇总、平衡后,由大会战指挥部项目计划协调组统一下达建设计划,并出台大会战项目管理办法。自治区各有关单位按任务分工分别组织实施,完成基础设施工程、产业发展项目、基本社会保障工作等。
(三)多方筹措资金,倾斜支持,合力推进。
大会战资金筹措以现行渠道为主,中央新增投入予以重点倾斜,共确定资金投入53.26亿元。其中,中央渠道落实资金10.4亿元,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资金23.6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0.8亿元,市、县配套4.2亿元,银行贷款或群众自筹6.3亿元,缺口资金7.96亿元。列入大会战项目计划的投资,原则上由中央资金、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自治区各部门资金予以解决(按规定应由地方配套或银行贷款的除外)。对于大会战项目缺口资金,主要由自治区财政厅统筹安排,项目建设牵头部门及相关单位予以配合筹措落实。大会战项目资金计划,由大会战指挥部资金协调组统一下达,并出台大会战资金管理办法。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各记其功”的运作机制,制订本单位资金筹措及使用具体计划方案,专款专用,严格按计划开支。
(四)大力宣传发动,求真务实,督促实施。
自治区各部门及边境地区各级政府,要紧密结合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加强协调配合,推动大会战取得实效。大会战工作成效按总体目标进行考评,中期开展督促检查,期末予以一次性验收总结。大会战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对我区边境地区建设发展的宣传,重点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区边境地区建设发展的关心支持,让边境群众充分了解大会战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表彰大会战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大会战以政府为主导,鼓励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共同形成集中人财物支持边境地区建设发展和边境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格局。
附件:广西兴边富民行动大会战(0-20公里)项目建设资金筹措表(2012-2016年)
(本刊略,需查阅的读者,请登录:http://www.gxzf.gov.cn/fjcf/201303/P0201303184045206995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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