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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07-04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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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

    适用对象:在我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企业。

    实施标准:每新增1个就业岗位,按每个新增岗位每月不高于500元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市结合实际确定。每个企业每年享受该项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请材料:企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应提供新增就业人员名册、劳动合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的银行基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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