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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著作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版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有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在我国,著作权即指版权。

    什么是版权登记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创作完成后自动产生著作权。但是为了明确权利归属,有利于作者日后维护自身著作权相关合法权益,国家版权局制定实施了作品自愿登记制度,规定各类作品的作者都可以到身份证所在地的省级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省版权局)办理作品的著作权登记手续并获得著作权登记证书。广西壮族自治区版权局负责全区作品版权登记管理工作。


    著作权登记有什么好处?

    著作权(版权)实行自愿登记。作品的创作者通过指定平台或机构,依法申报登记,平台或机构依法审核通过后,予以颁发“作品登记证书”,赋予创作者版权法律保护书面证明,其效力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护:在发生著作权(版权)争议时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版权登记公信力强,可以确定作品的著作权(版权)归属,化解潜在纠纷,是解决著作权(版权)纠纷和侵权的重要凭证,可以凭借登记证明请求司法保护。

    (二)宣传:著作权(版权)登记成功,是一项法律认证凭证,是一种荣誉,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三)增值:著作权(版权)登记证明还可以作为许可使用和转让版权的法律凭证。在进行版权交易时,版权登记证书可以作为权利证明,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均可申请登记。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上述作品的含义是指: 

    (一)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二)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三)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四)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五)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六)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七)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八)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九)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十)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十一)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十二)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十三)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著作权登记可以线上办理,若您要登记作品著作权,您可以选择广西版权网上登记系统或者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登记;若您要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或者数字版权,请选择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登记。

    选择广西版权网上登记系统:

    一、所需材料:

    (一)以公司名义进行登记需要以下材料:

    1.作品登记表。

    2.作品样本:如图书、照片、文章、光盘等。

    3.公司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其中一种(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他登记材料

    (二)以个人名义来登记需要以下材料:

    1.作品登记表。

    2.作品样本:如图书、照片、文章、光盘等。

    3.著作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登记材料。

    温馨提示:

    1.计算机软件和口述作品不能在省级登记。

    2.凡户籍地、居住地在广西的公民,以及在广西区内注册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对其创作的作品著作权进行免费登记。

    因属地管理,只能本省的单位或个人办理。

    二、不予登记范围

    (一)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二)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三)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四)权利归属存在争议的作品;

    (五)材料不全拒绝按要求补充;

    (六)经审核不符合登记要求的。

    三、登记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版权局负责全区作品版权登记管理工作。

    广西版权保护协会受委托承担全区作品版权登记审核(含终审)、发证、咨询等具体业务类工作。

    四、登记流程

    1.填写《作品登记表》。按要求填写《作品登记表》

    2.提交材料。提交《作品登记表》及相关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1)网上办理:登录广西版权网上登记系统提交,作品大于10M的需通过现场办理方式提交。

    (2)现场办理: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13号广西新闻出版局综合办公楼306,联系电话:0771-5346956

    3.申请材料初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不合格的,退回申请人,补齐材料后再提交;申请材料合格的,进入下一流程。

    4.材料复审。对申请材料合格的作品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作品,进入下一流程;复审不合格的作品,退回申请人进行修改,拒绝修改的作品,不予登记,修改后合格的作品,进入下一流程。

    5.材料终审。对复审合格的作品进行终审,终审合格的作品,编制证书、发放证书;终审不合规的作品,退回申请人进行修改,拒绝修改的作品,不予登记,修改后合格的作品,编制证书、发放证书。

    6.登记结果公示。最终结果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版权局网公示。

    附件下载:《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法人作品声明(模板).doc

    合作作品著作权权属协议书(模板).doc

    申请表填写范本(个人).docx

    申请表填写范本(公司).docx

    线上提交作品登记申请表.doc

    线下提交作品登记申请表.doc

    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约定(范本).doc

    五、收费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版权局自2019年1月1日起,对全区范围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不含计算机软件)予以免费登记。

    六、办理时限

    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60日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七、有下列情况的作品,撤销其登记

    1.登记后发现有《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五条所规定的情况的(即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相符的;

    3.申请人申请撤销原作品登记的;

    4.登记后发现是重复登记的。

    选择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登记: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指南

    (一)申请材料: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文件应当包括: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软件的鉴别材料和相关的证明文件。申请文件应纵向排版,文字从左向右排列。

    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在线填报申请表中的信息项,在线打印申请确认签章页(请勿擅自更改申请确认签章页的内容、格式和打印比例),签章后上传其扫描件(pdf格式),确认无误后提交。

    2.软件(程序、文档)的鉴别材料

    3.身份证明文件

    4.其他主要证明文件

    温馨提示:1.登记证书中的软件版本号以申请表中填报的为准,申请人提交的鉴别材料页眉的软件版本号应与申请表中符合一致,但有无以申请表中填报为准。

    2.点击查阅《所需材料注意事项》

    3.点击查阅《填表说明》

    (二)办理流程:

    账号注册→实名认证→填报提交→登记机构受理→登记机构审查→取得登记证书。

    在线填报地址

    1.账号注册

    进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进行账号注册。

    2.实名认证

    账号注册成功之后,在办理软件版权登记业务之前,按指引进行实名认证。

    3.填报提交

    实名认证通过后,选择需要办理的软件版权登记业务,在线填报并上传申请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

    4.登记机构受理

    申请材料符合受理要求的,予以受理;软件被查封、重复申请,或申请材料不齐全等的,不予受理(例如:申请确认签章页无签章的,或没有上传正确的申请确认签章页/鉴别材料的,均视为未提交相应材料,不予受理。);除不予受理情形外,申请材料存在问题的,应当在30日内按要求提交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5.登记机构审查

    自受理日起60日内审查完成所受理的申请,申请符合《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在30日内按要求提交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符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的,不予登记。

    6.取得登记证书

    登记完成后,用户可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查阅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提供软件版权登记证书电子扫描件下载使用。如需纸质登记证书,其领取方式暂为挂号信邮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将按照申请人或代理人填写的邮寄地址进行邮寄。

    (三)办理机构: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国家版权局认定的唯一的软件登记机构,负责全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具体工作。

    温馨提示:点击查阅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联系方式。

    二、作品著作权登记

    (一)申请材料:

    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3)权利归属证明文件;

    (4)作品样本;

    (5)作品登记承诺书;

    (6)提交作品实物样本时,需提供版权登记实物样本征集展示授权书;

    (7)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代理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温馨提示:1.以上均需在线填报并上传原件。

    2.点击查阅《填表说明》

    (二)办理流程:

    1.注册用户。

    登录网站http://www.ccopyright.com,用真实身份注册,取得网站用户名和密码。

    2.实名认证。

    实名认证申请人或代理人进行实名认证。

    3.填报上传。

    选择办理身份,填写登记申请表,上传登记材料原件。

    4.受理申请。

    申请材料符合受理要求的,予以受理,发送《缴费通知书》至用户消息中心,申请材料不齐备的,发送《补正通知书》至用户信息中心,补正合格后发送《缴费通知书》至用户消息中心。

    5.受理。

    缴费成功,发送《受理通知书》至用户消息中心。

    6.审查。

    审查登记材料,登记材料符合要求的,提交审批,登记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发送《补正通知书》至用户消息中心,补正后提交审批。

    7.制证发证。

    可现场发证或者邮寄发证。

    8.公告。

    公告可在微信公众号(CPCC1718)或者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方网站查询。

    (三)收费标准。

    点击查阅《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自愿登记收费标准》

    (四)作品著作权相关登记服务。

    点击《作品著作权相关登记》,为文学、艺术、科学等作品申请著作权相关登记。

    三、数字版权登记指南

    数字版权登记是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牵头的《基于数字版权链(DCI体系3.0)的互联网版权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与试点应用》项目的创新业务。 该业务主要面向互联网平台开展。互联网平台可通过技术服务方提供的API接口完成DCI标准化升级,升级后即可面向平台用户提供“即时申领DCI,按需办理数字版权登记”的版权权属确认服务。

    支持用户原创内容创作完成后提交DCI申领,数字版权链(DCI体系3.0)即对其作品版权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进行识别、记录和分析,通过智能算法核验后可获得DCI。DCI作为数字版权唯一标识符描述了用户与数字内容一一映射的权属关系,支撑数字内容价值进一步释放,促进数字内容授权与价值转化。获得DCI的用户,可进一步按需自愿办理数字版权登记业务,获得《作品登记证书(数字版)》。

    (一)名称解释

    1.什么是DCI体系?

    2.DCI标准有哪些?

    3.什么是DCI登记?

    (二)办理流程:

    1.互联网平台通过API接口完成DCI标准升级。

    2.平台用户即时提交DCI申领。

    3.DCI算法能力审查数字作品获得DCI。

    4.平台用户按需办理数字版权登记。

    5.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审查登记材料。

    6.审查通过后发放作品登记证书(数字版

    7.数字版权登记信息公告。

    一、著作权侵权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二、对侵犯著作权行为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复制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的,或者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未经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仍然向公众提供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三、著作权其他相关服务事项

    1.版权鉴定

    2.维权援助

    1.什么是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能实现一定功能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文档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2.哪些人可以成为软件著作权人?

    独立开发完成软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通过合同约定、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成为著作权人。

    3.游戏可以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吗?

    一个游戏作品可以分为游戏引擎和游戏资源两大部分。游戏资源包括图象,声音,动画等部分,游戏引擎是程序代码,可以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而游戏中动漫、视频、图片等属于其他作品,不能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

    4.哪些人可以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我国唯一的综合性的国家级版权公共服务机构,负责国内、港、澳、台地区及海外作品著作权登记,即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及国外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均可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

    5.图书、报刊出版者可以申请登记哪些权利?

    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版式设计专有权。该权利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图书、期刊出版者可以申请版式设计专有权的登记。

    6.录音、录像制作者可以申请登记哪些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四十一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录音录像制作者可以申请登记上述全部权利或部分权利。

    7.我国的版权登记机构有哪些?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版权登记机构吗?

    我国的版权登记机构包括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作为国家级版权公共服务机构,是我国唯一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著作权质权登记机构,负责国内和国外的作品著作权登记,并出具作品登记证书。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不是版权登记机构,其开展版权登记工作没有法律依据,不能出具著作权登记证书。

    8.权利归属证明是指什么?

    从权利归属方式看可以分为:个人作品、合作作品、法人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个人创作的作品不需要提交权利归属证明;合作作品需上传合作创作协议(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合作创作的声明等证明文件;法人作品需上传法人创作声明,即说明该作品是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职务作品,需上传职务创作声明(需作者签字、公司盖章)或作者与单位签订的创作协议;委托作品需上传委托协议或其他能证明委托创作的声明等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