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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黄丹:广西大力推行诚信计生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 2012-06-01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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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6月1日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施行。为推动全区各地深入学习宣传《条例》,确保《条例》贯彻实施,5月31日,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在南宁举行《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黄丹在发布会上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广西推行诚信计生的情况如何?

    黄丹:诚信计生是把政府和育龄群众在人口计生中应履行的权利和义务通过诚信协议的形式约定下来,双方承诺保证兑现的工作模式,它把诚信社会建设与人口计生工作相结合,是实现国家利益与群众个人利益相统一、行政指导与基层群众自治相统一、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其特点概括起来就是“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居)民互信、依法自治”。

    我区桂林市灵川县是诚信计生的发源地。2009年以来,我区推行诚信计生,截至2011年底,全区88.3%的村开展了诚信计生,成立了40.7万个诚信计生小组,455万依法生育的育龄妇女参加了诚信计生。2010年国家人口计生委发文推广我区诚信计生经验,要求到今年全国80%的县基本实现诚信计生。2011年国家人口计生委在桂林召开全国专题会议,肯定广西的诚信计生经验为中西部地区、人口计生工作基础薄弱地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模式,对工作基础好的地区也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去年底中央领导同志先后两次对诚信计生作出重要批示,肯定我区以诚信方式把稳定生育水平和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的做法值得总结探索,以资借鉴;肯定把人口计生工作与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诚信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是社会建设方面的探索和管理创新,应继续推进。

    近几年的实践表明,诚信计生是我区加强创新人口计生社会管理,促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平台;是新时期转变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突破工作难点的有效途径,其主要成效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诚信计生工作模式使人口计生工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由制约为主向激励为主转变。政府通过诚信计生的承诺,整合各种资源,把计划生育与家庭幸福、养老保障等有机结合,广泛开展少生快富、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服务活动,诚信计生家庭得到了更多实惠。

    (2)诚信计生进一步深化了基层人口计生工作的层级管理体系,构建乡镇抓两委、两委抓协会、协会抓小组、小组抓会员、会员带群众“四抓一带”的服务管理网络,实现了人口计生工作实现重心下移,村(居)为主。

    (3)诚信计生尊重了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切实保障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11年,全区人口计生方面的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9.13%,信访积案化解率达到94%。在请农民兄弟姐妹、流动人口评计生和“下评上”的“三评”活动中,受访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4)群众通过实行诚信计生,培养了新农村新农民的诚信道德,为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

    关于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情况: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一部分体现在《条例》中,还有不少政策是由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确定的,除《条例》明确的以外,近几年自治区出台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主要有以下内容:

    2007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实施《广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规定了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救助、扶助的12种情形,明确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子女考生中考高考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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