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
《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在总结2002年《条例》修订以来人口计生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重新制定的一部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我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全面提高人口计生工作的服务管理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将产生重大的影响。
新修订的《条例》充分体现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会上关于人口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进一步强化人民群众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更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从而为促进家庭幸福、民族团结、经济繁荣与社会和谐,促进人口计生事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实现自治区十次党代会提出的“翻两番、跨两步、三提高”奋斗目标的重要保障。全面准确地贯彻落实《条例》,对促进广西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加快构建富裕文明和谐广西步伐,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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