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广西采取积极措施促进妇女就业和再就业,并对就业困难和40岁以上的下岗失业妇女予以特殊的就业优惠,鼓励和帮助下岗失业妇女实现再就业;针对农村妇女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和绿色证书培训,2007年全区共培训妇女劳动力50多万人,通过培训后实现转移就业34.28万人,对6万多名妇女农业生产骨干进行了有组织、有计划的农业科技知识培训。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2007年广西全区女性就业人数有所增加,从2006年的1308万人增加到2007年的1315万人,增幅为0.54%,高出全区就业人员增幅0.21个百分点。在就业人数增长的同时,女性就业比重保持在高水平,2007年全区就业人员中女性占47.5%,比2006年略有提升,达到了《妇女规划》40%以上的目标要求。
2007年广西全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有所减少,其中女性失业人员数量有显著下降。2007年全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8.5万人,比2006年减少1.5万人,其中女性登记失业人员从2006年的10.2万人减少到2007年的8.8万人,减少了1.4万人,降幅达13.73%。全区减少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绝大部分为女性,占93.33%,女性在失业人员中的比重也从2006年的51.00%下降到47.57%,充分显示了广西在促进妇女就业和再就业方面所取得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