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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广西城镇单位职工工资水平分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gxzf.gov.cn 2008-07-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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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广西继续把收入分配制度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重要内容,加快分配领域制度改革,在工资分配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的进一步推行,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体系建设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的积极推进,为广大就业人员工资收入的增长提供了有利保障,城镇单位工资增长呈现与经济发展水平同步增长的良性发展态势。

一、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情况

2007年全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达605.71亿元,比上年增长22.85%,其中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为587.22亿元,增长22.97%。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1898元,同比增长21.22%,扣除物价影响因素,同比增长14.8%。

分经济类型看,2007年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3369元,比上年增长23.18%;集体单位为14266元,增长14.79%;其它经济单位为19565元,增长16.26%。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迅速,增幅分别比集体、其他经济单位高出8.39和6.92个百分点。而城镇集体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偏低,分别比国有单位和其他经济单位低9103元和3804元。

分单位性质看,2007年企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0973元,比上年增加3243元,增长18.29%;事业单位为21893元,增加4111元,增长23.11%;机关单位为26430元,增加5721元,增长27.63%。机关单位平均工资高于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

分行业看,十九个行业中高于全区平均水平(21898元)的有8个行业,涉及的就业人员有101.39万人,占全部就业人员的35.2%;低于全区水平的有11个行业,涉及的就业人员有186.81万人,占全部就业人员的64.8%。可见,约2/3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工资水平低于全区平均水平。金融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垄断行业和高技术行业工资水平较高,年平均工资分别为39273元、34998元、30217元。三个行业的从业人员合计为20.08万人,占城镇单位从业人员的6.97%。而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传统行业的工资水平较低,年平均工资分别为12409元、12205元、15131元。三个行业的从业人员合计为23.76万人,占城镇单位从业人员的8.25%。工资收入水平增幅最大是金融业,达32.79%;其次是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和教育,增幅分别为27.2%和26.29%;工资水平增幅最低的是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增幅仅为2.74%。

分地区看,14个市的在岗职工工资水平分别为南宁(24602元)、柳州(26819元)、桂林(21242元)、梧州(18625元)、北海(18321元)、防城港(21148元)、钦州(17055元)、贵港(18172元)、玉林(18993元)、百色(21432元)、贺州(18305元)、河池(19638元)、来宾(22180元)、崇左(17497元)。工资增幅较大的有防城港(31.98%)、钦州(30.83%)、贵港(31.28%),较小的是玉林(14.42%)、柳州(18.89%)、桂林(19.42%)。分单位性质看,机关单位中南宁的工资水平最高(36746元),钦州最低(20015元);事业单位中也是南宁最高(27556元),钦州最低(17094元);企业单位中柳州最高(27133元),崇左最低(15448元)。

二、全区与全国其他省市工资水平的比较

工资水平在全国排位前移。与全国其他省市比较,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在全国的排位由2006年的第17位上升至2007年的第15位,增幅比全国高2.5个百分点,但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4932元),差距在3000元左右。

与西部地区各省、区、市比较,2007年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在西部地区的排位前进了两位,排在第5位;增幅排在第7位。西部十二个省、区、市中,工资水平最高的为西藏(46098元),最低的为云南(20481元);工资增幅最高的是西藏(46.3%),最低的是云南(9.5%)。

西部十二省、市工资水平比较

 

工资水平

工资增幅

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元)

排位

增幅(%)

排位

全国

24932

 

18.7

 

广  西

21898

5

21.2

6

内蒙古

21884

6

18.5

10

重  庆

23098

4

20.2

8

四  川

21312

8

19.4

9

贵  州

20668

11

22.9

4

云  南

20481

12

9.5

12

西  藏

46098

1

46.3

1

陕  西

21296

9

25.9

2

甘  肃

20987

10

21.7

5

青  海

26166

3

15.4

11

宁  夏

26210

2

23.4

3

新  疆

21434

7

20.3

7

 

三、影响工资增长的因素分析

(一)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是推动工资增长的基本动力。统计数据显示,工资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有十分密切的关系。2002-2007年,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均GDP逐年增长,在岗职工的工资水平也呈一定比例的增长。2002-2007年,职工年平均工资与人均GDP的比例基本保持在1.76-1.94之间。

(二)财政实力增强,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增长提供有力保障。由财政支付工资的机关、事业单位,其职工的工资水平不仅取决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而且与当地的财政状况息息相关。2002年以来,全区财政收入大幅度增长。2002年突破财政收入300亿元大关,达305.51亿元。2007年达到703.88亿元,是2002年的2.3倍。在财政实力不断增强的基础上,全区不断深化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规范公务员津补贴,改革和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合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从数据上看,工资增长与财政收入保持一定比例的关系。2007年广西财政收入为703.88亿元,是2002年的2.3倍。2007年机关单位年平均工资为26430元,是2002年的2.0倍;事业单位为21893元,是2002年的2.0倍。

(三)企业经济效益改善和受物价上涨的影响,城镇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增长较快。2007全区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0973元,同比增长18.3%,是2002年以来增长最快的一年。与2002年相比,5年间工资增长了1.05倍。多年来,企业的平均工资水平虽低于机关、事业单位,但多数年份的增长速度和增幅均超过机关、事业单位(见下表)。随着最近一年来物价的全面上涨和劳动力价格的普遍提高,企业面临提高职工工资水平的压力,效益得到改善的企业职工工资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2002-2006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情况

年份

全区

企业

事业

机关

平均工资(元)

增幅(%)

平均工资(元)

增幅(%)

平均工资(元)

增幅(%)

平均工资(元)

增幅(%)

2002年

10772

 -

10227

 -

10954

 -

13081

 -

2003年

11953

10.96

11547

12.9

11934

8.95

14153

8.2

2004年

13579

13.6

13188

14.2

13516

13.26

15481

9.38

2005年

15461

13.86

15169

15

15252

12.84

17702

14.35

2006年

18064

16.84

17730

16.9

17782

16.59

20709

16.99

四、存在的问题

垄断行业、高技术行业与传统行业工资差距仍然较大。2007年全区19个行业中,最高工资与最低工资的行业差距拉大。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行业工资水平较高,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均在3万元以上。工资水平较低的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平均工资在12000-15000元之间。工资水平最高的金融业(39273元)是工资水平最低的住宿和餐饮业的3.17倍,两者相差27068元。而工资收入水平增幅最小的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2.74%)与增幅最大的金融业(32.79%)相差30.05个百分点。

地区间工资差距没有缩小反而在拉大。2007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较高的市有柳州(26819元)、南宁(24602元)、来宾(22180元);工资水平较低的市为钦州(17055元)、崇左(17497元)。工资水平最高与最低的差距为9764元,与2006年两者的差距(9522元)对比可见,地区间的收入差距仍然在拉大。工资增幅最大的防城港(31.98%)与增幅最小的玉林(14.42%)相差17.56个百分点。分单位性质看,机关单位中工资水平最高的南宁(36746元)与最低的钦州(20015元)相差16731元;事业单位中工资水平最高的南宁(27556元)与最低的钦州(17094元)相差10462元;企业单位中工资最高的柳州(27133元)与最低的崇左(15448元)相差11685元。

城市与县以下职工收入水平逐年拉大。从隶属关系看,2007年城镇国有单位中城市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8868元,县及县以下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8622元,两者相差10246元,而2005年两者相差7461元,2000年相差3074元。

五、措施建议

收入分配是人民群众最关心、与每个人的利益联系最直接的问题。经济发展过程中,人们收入水平普遍提高,但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拉大。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着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成为关乎社会长治久安、经济健康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问题。缩小收入分配差距,需要多管齐下、多方努力。首先,加快经济发展是缩小收入差距的根本途径。其次,政府应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促进机会平等至关重要。一方面,通过创造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发挥每个人的聪明才智,真正实现按劳分配与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有机结合;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减少获取不合理、不合法收入的机会。同时,创造有利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法治环境,给困难群众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另一方面,应利用税收手段和转移支付工具,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并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支出,完善相关制度。最后,减少行政权力介入市场配置资源,限制垄断的产生和扩张,是缩小收入差距的重要举措。行政权力介入市场配置资源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垄断,使资源配置不受效率原则和公平原则的支配,是形成不平等竞争和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根源。缩小收入差距,理顺分配关系,必须打破垄断特别是行政性垄断,更充分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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