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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全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0-06-01 19:25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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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一:起草《2020年全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背景和过程是什么?

    答:2019年12月30日,国家将提前下达的2020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部分从500亿元压减至200亿元,我区此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由47.67亿元调整为15.9亿元;2020年2月,我区将棚户区改造国家任务由16.78万套调整为6.985万套;同时印发了《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桂建保〔2020〕1号)。根据自治区的工作部署,自治区将加大城市住房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加强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深化住房保障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和运营管理服务水平。为确保全区各地抓紧抓好完成2020年全区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2020年2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了《2020年全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征求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和区直有关单位的意见。2020年5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实施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问题二:《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实施方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城市住房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加强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着力解决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加快实现住有所居目标。

    问题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实施方案》内容主要分为三大部分共二十四条具体措施:

    (一)提出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主要明确自治区2020年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以及棚户区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任务指标。

    (二)部署五项主要任务。一是着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落实城市主体责任,规范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继续加大租赁补贴发放和分类精准保障力度。二是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抓好项目竣工交付,加快棚户区改造各类专项补助和融资资金支出进度,创新棚户区改造投融资机制,鼓励集约利用土地推动老城区内脏乱差棚户区改造。三是深化住房保障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业务审核流程,推进全区住房保障大数据应用。四是全面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制度,提升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服务水平,大力开展示范小区建设,规范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五是完善违约违规行为惩戒措施,建立信用约束机制,强化违规违约行为处置和纠纷化解,引入智能化技术成果。

    (三)明确三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落实激励问责机制;三是加强调研指导。

    问题四:《实施方案》主要任务的要点和依据是什么?

    答:《实施方案》强调了五项主要任务。

    (一)着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落实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从落实城市主体责任、规范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和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等方面着力完善全区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公共租赁住房新筹集进度和分配入住管理;继续对环卫、公交等基本公共服务行业困难职工以及符合条件的青年医护人员、青年教师等新市民群体实施精准保障。

    (二)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一是在确保9月底前完成新开工任务的同时强化了加快工程竣工交付和回迁安置的要求。二是在创新棚改投融资机制方面,针对目前金融信贷一些限制性的政策作出了新的突破,支持银行机构、担保机构和证券公司通过市场化融资方式解决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缺口问题。三是根据2019年开展的全区棚户区调查摸底专项行动的统计成果,鼓励集约利用土地推动老城区内脏乱差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

    (三)深化住房保障领域“放管服”改革。精简业务受理要件,实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一证通办”。建立全区住房保障信息共享平台和后续管理服务平台,推行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筹集、申请受理、审核认定、轮候保障、配租管理、租金代缴、复核退出等事项“一网通办”。

    (四)全面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制度,扩大政府购买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范围,在全区大力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示范小区建设,并将该工作纳入自治区年度绩效考核事项。

    (五)完善违约违规行为惩戒措施。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要求,加快推进住房保障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强化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信用约束管理。通过引入智能化技术成果,变“人防”为“技防”,着力解决保障性住房小区识别难、取证难和退出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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