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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政策解读

    2019-12-27 16:15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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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建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称广西自贸试验区)是中央交给广西的战略任务,是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西“三大定位”新使命的重要支撑,是培育广西经济增长新动能的重要引擎。为落实《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高水平建设好广西自贸试验区,服务边疆民族地区,构建西部大开发新格局,深化与周边国家产业链、服务链、价值链合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四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国家税法的时候,除应由国家统一审批的减免税收项目以外,对属于地方财政收入的某些需要从税收上加以照顾和鼓励的,可以实行减税或者免税”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促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以下简称《支持政策》)。

    二、制定的总体考虑

    广西自贸试验区是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的第一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毗邻东盟、沿海沿边,特色鲜明,发展目标就是要“建成引领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园区”。结合广西开放发展的现实需求,借鉴其他自贸试验区建设经验、做法,制定《支持政策》主要是出于以下考虑:

    一是着力构建“三位一体”的发展路径: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政策创新为支撑、以产业发展为导向,注重三者有机结合,推动自贸试验区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积极支持各片区开展自主性、差异化改革,在推动中国—东盟国际经贸合作中探索新机制、新政策。加强政策集成,促进自贸试验区与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中国—东盟信息港、中马“两国双园”、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等平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构建特色鲜明的产业体系。

    二是着力形成“四最五集聚”的发展态势: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推动形成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系,是建设自贸试验区的关键目标。“四最”,就是自贸试验建成自治区“产业转型升级最具潜力、开放合作最具优势、创新创业最具活力、体制功能最为完善的特殊经济功能区”。“五集聚”,就是在自贸试验区“推动高端产业集聚、跨境产业集聚、功能平台集聚、制度创新集聚、优秀人才集聚,形成开放型经济新动能”。

    三是着力打造“两高、两低”的特殊经济区:目前,广西产业发展基础比较薄弱,现代产业配套还不够完善,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升产业竞争力是加快产业发展的当务之急。要通过政策集成,提升企业获得感,增强开放型经济发展活力,把自由贸易区建成高度自由、高度便利,低成本、低税负的特区。

    二、《支持政策》的主要内容

    《支持政策》聚焦改革优先权、产业发展、财税金融、招商激励、引进人才、产城融合等方面,支持各片区加快建设。

    (一)突出支持产业发展。

    一是先进制造业。在广西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符合主导产业方向的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绿色化工等企业,可获得两方面支持:第一,税收优惠。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者符合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的,自取得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起,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政策5年,即相当于对应税所得额按9%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二,贡献奖励。自取得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起5年内,按其当年对地方经济贡献的70%予以奖励。

    二是现代服务业。在广西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现代物流、数字经济、文化创意、医疗康养、融资租赁、人力资源服务等企业,享受与先进制造业企业同等的税收优惠和贡献奖励。此外,对服务业中的金融、贸易、互联网新经济平台等3个领域给予专门支持。

    三是跨境产业。对中国—东盟特色优势跨境产业链、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权益类平台、跨境金融、跨境电商、跨境物流等领域的企业,按其当年对地方的经济贡献的50%—70%给予奖励。

    四是总部经济。对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企业500强、跨国公司、行业领军企业、隐形冠军以及大型央企等企业总部,以及区域性总部、功能性总部等给予支持。集中了两方面支持:首先是落户奖。总部企业落户开办,按实缴资本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最高给予1亿元的奖励。第二是贡献奖。对新设立的总部型企业,自设立年度起5年内,最高按其当年对地方经济贡献的70%给予奖励。

    (二)突出支持引进高端人才。

    一是对符合广西自贸试验区鼓励发展产业的企业高管、骨干科研人才和其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5年内个人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最高予以全额奖励。

    二是鼓励外籍人才和留学生就业。对打算长期在片区工作、符合各片区产业发展方向等条件的外籍人才和留学生,给予工作许可证、居留许可证、教育医疗等便利。

    (三)突出增强片区自主发展能力。

    一是加大放权力度。赋予各片区自治区级和设区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准许各片区探索灵活的管理体制机制。

    二是片区收入片区留用。5年内片区产生的所有地方收入中,自治区分享部分的100%和片区所在设区市分享部分不少于80%留存片区。

    三是政府债券、资源性要素指标等向片区倾斜。对各片区符合政府债券发行条件的重大项目建设优先予以支持。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和研发用地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四是支持开展市场化招商和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开展片区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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