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引》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对促进农业科技园区提质升级、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农高区)建设发展进行部署。广西作为农业大省,亚热带农业资源丰富,优势和特色十分明显。为做好农业创新功能区梯队建设,赶上新一轮农业创新跨越发展机遇,现结合我区农业发展实际,以科技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大力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为宗旨,制定《广西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并于2021年6月30日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广西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引》对我区农高区建设发展作了系统安排和部署,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一是指导思想;二是总体要求,主要包括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三是申报条件,主要包括建设主体、建设基础、产业基础、创新资源、基础设施和政策保障六个方面;四是建设流程,主要包括申报与批复、管理与评估两个方面的内容。
《工作指引》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明确农高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同时提出农高区建设根本遵循和导向原则,确定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服务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主攻方向,加强要素资源集聚,创新发展模式,把农高区建设成为广西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引领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先行区和面向东盟的区域性“一带一路”农业科技合作试验区,最终形成以农高区为引擎、农业科技园区为支撑、其他重点农业科技创新平台为抓手的层次分明、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工作指引》第二部分是总体要求。主要就农高区建设目标与任务进行部署,建设目标明确以国家和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为基础,以提质增效为核心,坚持一区一主题,到 2025 年,在全区建成 5 家左右自治区级农高区,争创1—2家国家级农高区,使其成为彰显“亚热带特色现代农业”品牌效应的创新高地、人才高地和产业高地。重点围绕粮食、糖料蔗、水果、蔬菜、蚕桑、茶叶、食用菌、渔业、优质家畜、优质家禽、富硒农业、有机循环农业、休闲农业等产业,探索农业创新发展新模式,系统解决制约我区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显著提升科技创新对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水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建设任务主要有深化体制改革、强化产业支撑、突出科技引领、推动融合发展四方面。
《工作指引》第三部分是申报条件。就农高区建设的申报条件进行部署,对标对表国家相关要求,结合广西实际,合理明确农高区的建设主体、建设基础、产业基础、创新资源、基础设施和政策保障等具体内容及要求。
《工作指引》第四部分是建设流程。就农高区建设流程进行部署,科学制定农高区申报与批复、管理与评估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强调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和落实评估考核制度,形成有进有退、奖惩分明的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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