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农村商业银行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系列部署,推动全区农村商业银行高质量发展,2021年10月2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农村商业银行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21〕10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一、出台背景
我国把“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统揽“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提出,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持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做好监督管理、风险化解、深化改革等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推动地方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农村商业银行作为农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适应新发展阶段的要求,必须强化机构内生动力,夯实发展基础,适时出台高质量发展指导文件,为其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根据自治区相关工作部署,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和广西银保监局共同牵头,深入开展调研和座谈,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最终完善形成《指导意见》,并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
二、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以“强机制、补短板、促发展”为主线,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把稳健经营的长效机制建设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推动行业管理部门充分发挥行业管理职责作用,进一步加强外部监督管理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高服务“三农”、乡村振兴和小微民营企业的质效,推动形成全区农商行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
《指导意见》共7章21节。
第一章为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服务县域、坚持主动作为、坚持稳慎发展。
第二章为构建农商行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着眼强化制度建设,要求健全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股东股权管理,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第三章为完善信贷管理机制,从明确管理要求入手,完善信贷审批决策程序,加强信贷投放全流程管控,加强信贷资金投向管理。
第四章为健全农商行风险防控体系,着眼突出机构自身风险防控责任,要求压实信贷风险管控责任,建立可持续的资本补充机制,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第五章为强化风险早期纠正,从强化外部监督管理职责入手,着眼健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对重要监管指标波动及时提示和干预,加强对高风险机构的风险处置。
第六章为提升农商行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突出农商行金融服务方向,要求坚守经营发展定位,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第七章为优化农商行经营发展环境,强化外部政策支持,从行业管理部门科技和人才服务保障功能、财税政策、监管指导、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12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