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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加快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2021—2025年)》政策解读

    2022-01-06 17:45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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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的通知》(农规发〔2021〕8号)等法律法规及系列文件要求,实现《“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提出的“到2025年,全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维持在86%以上”的目标任务,我区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印发《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等法规及文件,明确将秸秆综合利用作为大气防治攻坚战一项重要任务。自治区领导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并多次作出批示指示。

    由于广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起步晚,投入的人力、物力不足,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能力亟待增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重要部署以及自治区领导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科学、合理的推进我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在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区实际的基础上,编制并印发了《广西加快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2021—2025年)》,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建立扶持政策、技术措施相互配套的支撑体系,健全政府、企业、农民合作共赢的机制,推进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全面提升。

    二、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5个部分,包括总体要求、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措施,对全区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系统规划。

    方案提出,以全面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为目标,推动水稻、玉米、甘蔗、桑蚕等农作物秸秆离田利用,实现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市场化、产业化、商品化发展。

    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维持在86%以上”的发展目标与“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目标任务相吻合;为优化秸秆利用结构,突出秸秆离田利用,推进利用产业发展,实现秸秆资源化利用效益提升,结合我区秸秆综合利用现状,设定“到2025年,全区秸秆离田利用率达到30%以上”的发展目标。

    方案在借鉴外省先进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区秸秆综合利用发展制约短板,针对性提出优化布局规划、培育利用主体、推广高效模式、构建收储体系4大主要任务,着力畅通秸秆资源化利用途径。

    方案提出,重点推动4大工程。其中,围绕秸秆肥料化利用这一全区利用量最大的利用方式,提出秸秆变肥工程,通过在双季稻主产区、主要交通干线沿线等区域,建立秸秆快速腐熟还田示范区;推广秸秆离田造肥技术等,不断优化秸秆肥料化利用结构;围绕饲料化利用这一我区秸秆未来主要利用方向,突出秸秆高值利用产业发展,提出秸秆畜禽工程,推动秸秆饲料化利用和肉牛、奶牛、肉羊产业协同发展;为助力减排降碳,结合能源项目提出秸秆能源工程;为推进秸秆利用多元产业发展,提出秸秆原料工程。

    方案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第四十点“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其中秸秆综合利用作为蓝天保卫战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政府应负责牵头推动,方案要求进一步压实地方责任,明确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将秸秆综合利用列入重点支持项目,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政策法规和典型经验,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和乡村振兴的工作内容之一来抓,确保责任落到实处,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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