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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19-12-12 17:50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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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证照分离”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释放企业创业创新活力的重要举措,既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对商事制度改革的一次升华。“证照分离”主要针对行政许可事项,破解的是“办照容易办证难”和“准入不准营”的问题。

    自2018年12月10日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以来,广西按照国务院的工作部署,第一批共100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顺利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19年8月21日国务院第61次常务会议决定,从12月1日起,在全国18个省区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涉及审批事项共523项。广西在南宁、钦州港、崇左三个自由贸易试验片区试行。

    二、主要涉及事项

    2019年11月6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在附件1中列明了“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共523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事项,其中直接取消审批事项13项,审批改备案8项,实行告知承诺60项,优化审批服务442项。

    参照《“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中央层面设定,2019年版)》,我区对相关事项进行梳理,形成了《广西“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2019年版)》,共545项,其中直接取消审批13项,审批改备案8项,实行告知承诺60项,优化审批服务464项。

    三、主要任务

    一是建立清单制度,分类实施改革。梳理并形成《广西“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2019年版)》,以统一的事项名称表述、明确的审批部门及层级、规范的经营范围表述、具体的改革举措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二是制定管理措施,规范实施审批。逐项细化各部门改革试点落地举措。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上设置“证照分离”专区,提供“涉企经营许可办理辅助查询功能”,方便企业查询其经营范围对应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以及办理事项的具体部门、办理流程、许可材料、许可条件、收费、时限等信息。

    三是规范经营范围,强化信息互通。实现对自贸试验区企业的精准识别和经营范围标准化表述,厘清清单内事项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对应关系。建立广西“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信息化业务协同工作流程,确保信息精准推送及归集。

    四是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备案事项,原则上通过“多证合一”改革尽可能整合到营业执照上。

    五是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跨部门联合抽查。2020年底,自贸试验区要率先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和常态化。同时建立对虚假承诺实行信用记录制度和信用修复机制,着重强化企业的市场秩序第一责任人意识。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和严重违法失信市场禁入措施,逐步构建完善多元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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