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保障货运物流特别是医疗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和农业、能源、原材料等重要生产物资的运输畅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结合广西实际,制定《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主要框架和内容
一是持续保障物流畅通。各市、县(市、区)要优化公路防疫检查点设置,坚决取缔在高速公路主线或者服务区设置的防疫检查点,不得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精准做好货运车辆通行管理,对货车司机实行“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核酸检测结果全区、全国互认通用,对到达目的地时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可采用“核酸检测+抗原检测”的方式,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要立即放行,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通行,同时实行动态追踪机制,一旦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立即通知前方实施管控措施。
二是切实纾困解难维护行业稳定。全区各级人民政府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以及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等政策。主动跟进和有效满足运输企业货车司机的融资需求,对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比较重的运输物流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提供灵活便捷的金融服务。为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依法依约及时履行代偿责任,积极帮助有关企业续保续贷,指导经营困难的货运企业,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等相关费用。
三是加强重点服务保障与个案协调。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服务,防疫检查点应就近配套设置充足的核酸检测点,在车流量较大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加密设置核酸检测点。鼓励为货车司机、船员等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及时协调解决货车通行问题,落实滞留司机常态化服务要求,保障滞留司机基本生活。要为因疫情滞留在封闭区域、防疫检查点、公路服务区等地的货车司乘人员、船员提供餐饮、如厕等基本生活服务,确保各项服务措施及时有效落实。并充分发挥12345和12328等热线作用,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实行一事一协调,及时妥善解决货车通行问题。
三、组织实施
《若干措施》由自治区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指挥部进行统筹,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等27个单位分工负责,根据自身业务范围指导各市县开展工作,各市县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指挥部根据文件要求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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