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工作,把中医药壮瑶医药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产业振兴重要领域和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方向。近年来,全区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服务可及性不断提高。但我区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基础仍较为薄弱,中医药产业化发展水平有待提升,人才建设仍存在突出短板等,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同时,随着发展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又面临许多体制机制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全面加强我区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发展的顶层设计。2020年4月12日,出台《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桂发〔2020〕9号);2022年1月2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2022年1月30日,自治区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领导小组印发了《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振兴发展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按照2021年11月8日自治区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要求在出台上述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结合2021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1〕3号)精神,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中医药局牵头编制出台《支持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将与我区已出台的实施意见、“十四五”规划、三年实施方案一起构成四位一体、相对完整的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政策体系。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括加强人才培养、优化发展环境等7个方面共25条措施:(一)夯实中医药壮瑶医药人才基础,包括提升教育水平、推进师承教育、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等3条措施;(二)提升中药壮瑶药产业发展活力,包括优化医疗机构中药壮瑶药制剂审评审批管理、推进中药壮瑶药和制剂创新发展、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全面参与“定制药园”建设等3条措施;(三)凝聚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动能,包括保障落实政府投入、多方增加社会投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3条措施;(四)强化中西医协同发展,包括创新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健全中西医协同疫病防治机制、完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水平等4条措施;(五)实施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重大工程,包括实施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实施中医药壮瑶医药科技创新工程、实施产学研医联合攻关工程、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实施中药资源保护工程、实施中医药开放发展工程等6条措施;(六)提升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经济效益,包括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合理开展非基本医疗服务等3条措施;(七)优化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环境,包括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法治化水平、加强组织领导等3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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