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产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产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2025年12月25日自治区十四届人民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年12月30日以桂政办发〔2025〕66号文件印发,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现就有关情况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产业园区安全管理,填补产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空白,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在充分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意见》。
二、制定的主要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产业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2024〕47号)等国家、自治区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
三、制定的主要内容
《意见》一共六个方面16条措施。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属地、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明确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对责任不落实等行为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二)强化安全风险源头管控。产业园区建设应当以安全为前提科学规划建设,严格项目准入管理,全面辨识管控安全风险。
(三)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四)提升安全监管效能。统筹精准执法和指导服务,推进数字化安全监管,加快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五)推进企业安全发展项目实施。通过在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企业、中小微企业广泛推动实施广西企业安全发展项目,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管理能力。
(六)强化化工园区安全管理。持续深化“十有两禁”,进一步推进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加强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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