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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字解读丨《强龙头育链主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2026-02-27 10:13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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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培育一批群链牵引力强、产出规模大、创新水平高、核心竞争力突出、市场前景广阔的链主型龙头企业,推动产业增链补链强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有色金属等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强龙头育链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围绕发展目标,提出实施龙头创新引领力提升行动、龙头市场主导力提升行动、龙头群链带动力提升行动、龙头产业链精准招商行动和龙头产业链项目建设行动等五大行动,提出保障项目用地用林、保障企业合理用能、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夯实人才资源支撑等四方面要素保障,旨在聚焦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主攻方向,落实自治区打造制造业十大现代化支柱产业“五个一”工作机制要求,培育壮大链主企业,引领带动群链提升、科技创新、智能制造、绿色发展和质量品牌提升,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实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

    一、工作目标

    到2028年,力争在有色金属及关键金属材料、先进钢铁材料、现代绿色化工、人工智能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机械及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及电池、食品加工、林产加工及纸业、生物医药及健康、绿色建材等制造业十大现代化支柱产业,累计培育100家以上链主企业。

    二、主要措施

    (一)实施龙头创新引领力提升行动

    打好核心技术攻关战。围绕制造业十大现代化支柱产业的发展重点方向,每年组织开展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100项以上,重点支持突破4N级高纯铝等关键材料技术。支持链主企业每年参与自治区提升产业基础能力攻关项目100项以上。

    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支持链主企业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参与广西有色金属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等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组建创新联合体或广西关键金属研究院等行业研究院。

    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加强链主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对接,开展“双向揭榜挂帅”,支持“先使用后付费”。推动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到2028年,力争新培育一批首台(套)产品,打造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和行业话语权的产品。

    (二)实施龙头市场主导力提升行动

    推动企业质量品牌提升。引导企业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工程,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每年培育自治区级及以上质量管理标杆企业20家,到2028年,力争全区自治区级及以上质量管理标杆企业超过300家。

    支持企业积极开拓市场。持续开展广西工业品线上线下促销活动,推动企业布局线上业务。深入实施“百展千企”拓市场行动,实施企业出海服务提升行动,帮助企业开拓市场。

    支持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支持有色金属及关键金属材料、先进钢铁材料等行业优势企业瞄准产业链关键环节和核心技术实施兼并重组,带动治理“小散乱”企业,完善产业链条,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动优势企业成长为具有生态主导权和核心竞争力的链主企业。

    (三)实施龙头群链带动力提升行动

    推动龙头主导补链强链延链。深化应用全区工业树产业林布局全景图,围绕链主企业深入开展重点优势产业链补链强链延链专项行动。

    强化龙头引领行业数智化转型。深入实施“人工智能+制造”行动,形成一批标志性智能产品和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鼓励链主企业联合上下游核心配套企业一同实施设备换芯、机器换人、生产换线,打造一批国家级、自治区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

    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支持企业为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共性技术和行业解决方案。推动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以链主企业为核心的工业设计、科技服务、金融服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支持链主龙头企业牵头建设特色产业专业园区。

    加强产业链供需对接。鼓励链主企业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实施精准“卡位”入链,围绕链主企业组织技术攻关、产品开发和服务提升,促进本地产业链配套提升。针对重点关键产业链,每年举办若干场上下游产品展览展示暨供需对接活动。

    (四)实施龙头产业链精准招商行动

    建立产业链招商目标企业库。自治区每年建立和更新重点招商目标企业库,每年新签补链强链延链亿元以上项目超300个。

    开展链主企业配套专项招商。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招商行动,重点瞄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精准招商,推动一批企业总部落户我区。

    支持链主企业加强区域产业链合作。支持链主企业加强与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和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省份等区域的产业链合作,构建“海外资源+广西制造+全球市场”的跨境产业链供应链。

    (五)实施龙头产业链项目建设行动

    建立产业链项目储备库,构建“储备一批、推进一批、投产一批”的项目储备动态管理体系。

    推进产业链项目建设。建立健全自治区、设区市与链主企业三方联动推进机制,对链主企业重点在建项目实行全流程清单化管理,力争实现每年新增“双百双新”产业项目100个以上。

    推动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深入实施“千企技改”工程,定期举办广西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推进暨供需对接活动,力争每年实施“千企技改”工程项目1000个以上。

    三、强化要素保障

    (一)保障项目用地用林。鼓励链主企业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及用途管制要求,在符合现行政策并保持用地性质、用途不变的前提下,将一定比例的自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转让给上下游核心配套企业。支持链主企业与上下游核心配套企业联合参与产业用地“招拍挂”(招标、拍卖、挂牌)。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原则,统筹保障链主企业项目用地,纳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双百双新”产业项目等范围的项目,计划指标可由自治区核销予以保障。项目需按要求完成前期工作,按整体项目一次性提出申请,不得化整为零,随意分期、分段或拆分项目进行申请,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开通项目涉林报批绿色通道。全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与同级自然资源部门密切配合,保障链主企业纳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的林地定额,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设区市林地定额不足的,纳入自治区层面予以统筹保障。

    (二)保障企业合理用能。加大对链主企业重点项目服务保障力度,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指标保障链主企业项目的合理用能和污染物排放需求,通过实施节能技改、环保技改等方式腾出的能耗指标、污染物排放指标,用于支持链主企业及其产业链关键项目建设。

    (三)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对链主企业特别重大的项目,自治区和各市、县(市、区)统筹用好基金、信贷、担保、保险等金融工具,综合采取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自治区工业振兴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政策要求的链主企业项目。自治区政府投资基金围绕关键产业链企业开展投资,引导社会资本、金融机构跟进投资,支持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运用和转型升级。

    (四)夯实人才资源支撑。支持链主企业引进产业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鼓励链主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共建院士工作站、专家服务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布局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实施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加快培养企业急需的卓越工程师及复合型人才。落实科技人才激励政策,提高科技人才在薪资、股权激励、住房保障、医疗保障、配偶就业、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待遇。

    四、加强工作统筹

    自治区制造业十大现代化支柱产业“五个一”工作机制办公室统筹协调强龙头育链主各项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培育壮大优质企业,加强企业运行监测,每年组织实施评估管理,并对链主企业名录进行动态调整。各市、县人民政府结合实际贯彻落实相关工作,梳理责任清单,做好服务管理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实体经济调研服务,加强对链主企业及其产业链关键配套企业服务,协调解决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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