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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字解读丨《关于促进广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2026-04-03 19:01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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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大力激发广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创新发展活力,将高新区建成新质生产力引领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修订印发了《关于促进广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精神,结合广西实际,对原《若干措施》进行修订。此次修订旨在紧密围绕自治区关于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聚焦全区高新区发展的现状与核心短板,通过优化管理体制、强化创新资源集聚、壮大高新技术产业、深化开放合作和营造最优发展环境,推动高新区成为带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

    二、《若干措施》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包含优化高新区布局、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加大开放创新力度、营造高质量发展环境、强化组织保障六个部分,提出二十三项具体措施,全面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主要内容及亮点如下:

    (一)优化高新区布局。明确市级政府主体责任,推动自治区级高新区提质增效扩容,积极创建国家高新区,对新获批的国家高新区给予最高1000万元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支持市、县(市、区)依托现有园区,灵活选择管理模式布局建设一批自治区级高新区,对新获批的自治区级高新区给予最高500万元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支持。

    (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支持高新区搭建多元创新平台,鼓励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共建市场化实验设施与创新基地,促进创新资源集聚;推动校企共建产业学院,搭建国际化引才育才平台,对优秀创新创业人才在户籍、住房、教育等方面提供便利;支持布局自治区级创新平台,对企业牵头创建国家级平台的,给予不低于5000万元支持;对牵头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按1:1配套资金,最高2000万元;鼓励创建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探索先使用后付费”模式,建设中试基地,加速成果产业化。

    (三)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在产业布局上,鼓励高新区结合自身禀赋确定主导产业,支持建设特色产业基地,通过“链长制”延链补链强链,培育龙头引领、融通发展的产业集群;同时明确壮大有色金属、绿色化工、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并对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等高新区划定差异化发展方向。在产业升级与创新生态方面,推动传统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转型,实施“双百双新”等工程;打造专业化创新创业载体,构建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体系,通过采购倾斜、税收减免等政策,强化对创新企业的支持,助力产业迈向中高端。

    (四)加大开放创新力度。从全球融入与区域协同两大维度发力:一方面支持其面向东盟建设海外创新载体,推动企事业单位“走出去”参与全球创新合作与资源布局;另一方面鼓励整合相邻互补园区,打造创新共同体,并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区申请综合保税区,以强化区域创新能级与开放发展水平。

    (五)营造高质量发展环境。在管理体制上,强化高位统筹,精简机构,推行市场化运营与“以岗定薪、优绩优薪”的激励机制;政务服务方面,下放经济管理权限,推行承诺制、容缺受理等改革,复制推广先进经验,优化营商环境。要素保障上,构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推广多元化融资产品;创新土地供应模式,盘活存量用地;创新财政管理体制,加大对高新区的资金与资源倾斜。发展导向聚焦产城融合与绿色发展,提升配套服务水平,打造绿色智慧园区;评价机制实行“奖优罚劣”,对排名靠前的高新区给予资金支持,对落后者约谈警示,以考核倒逼提质增效。

    (六)强化组织保障。加强自治区对高新区建设发展的统筹指导,完善高新区与自治区有关部门直通车制度。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切实承担高新区建设主体责任。

    三、政策咨询

    电话咨询:自治区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0771—2802257。

    线上咨询: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站“在线咨询”栏目(网址:http://kjt.gxzf.gov.cn/zmhd/zx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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