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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促进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2020-05-13 17:55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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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背景

    2020年广西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27.4万人,再创历史新高。受疫情冲击,经济恢复特别是产业链恢复面临严峻挑战,市场岗位需求缩减、线下“春招”停摆,就业渠道收窄、竞争压力增大,客观上形成了“就业难,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更难”的问题。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系列决策部署,全力促进广西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视,在深入研究全区就业政策措施、多方沟通的基础上,制定了《十条措施》。

    二、主要依据和起草过程

    (一)主要依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稳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论述;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

    (二)起草过程。针对今年疫情对广西“稳就业”的影响,在全面系统地整理分析广西目前的就业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对广西就业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影响,借鉴外省市先进做法,并结合广西实际,经与相关厅局积极沟通、研究,反复讨论、修改,教育厅于2020年3月牵头起草了《十条措施》初稿。4月7日—13日,自治区教育厅发函征求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资委和军区动员局的意见。4月14日—20日,文件起草小组认真研究各市各相关部门提出的10条修改意见,采纳9条,未采纳1条,修改完善形成《十条措施》。5月11日,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十条措施》。

    三、主要内容

    《十条措施》主要从拓渠道、稳发展、优服务方面进行细化:

    (一)拓展就业渠道。扩大基层就业规模、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规模、增加毕业生深造机会、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扩大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二)助力企业平稳发展。鼓励国有企业、中小微企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着力消除疫情影响,为企业发展储备人才。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保障企业稳员稳岗。

    (三)优化就业服务。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促进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有效对接,提高求职成功率。通过大力拓宽就业渠道、强化就业指导、简化和优化就业手续等多种方式,多措并举,做好就业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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