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5-64372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
|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0年01月14日 |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桂政发〔2020〕1号 | 发布日期: 2020年01月19日 |
| 效力状态: | 用户分类: |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桂政发〔2020〕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对全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适当调整(详见附件),调整后的全区最低工资标准自2020年3月1日起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4日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地区
|
类别 |
最低工资标准(元) |
适用地区 | |
|
月 |
小时 | ||
|
一类 |
1810 |
17.5 |
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等市的市区,以及东兴市 |
|
二类 |
1580 |
15.3 |
贵港、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等市的市区 |
|
三类 |
1430 |
14 |
各县、自治县、县级市(东兴市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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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doc
| 索 引 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5-64372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
|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0年01月14日 |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桂政发〔2020〕1号 | 发布日期: 2020年01月19日 |
| 效力状态: | 用户分类: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桂政发〔2020〕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对全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适当调整(详见附件),调整后的全区最低工资标准自2020年3月1日起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4日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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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最低工资标准(元) |
适用地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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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
小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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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 |
1810 |
17.5 |
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等市的市区,以及东兴市 |
|
二类 |
1580 |
15.3 |
贵港、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等市的市区 |
|
三类 |
1430 |
14 |
各县、自治县、县级市(东兴市除外) |
文件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doc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12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