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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1 16:45     来源: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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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桂数函〔2020〕448号)要求,现发布《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大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本年度报告在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全文公(http://zjj.wuzhou.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梧州市新兴二路118号,邮编:543003,联系电话:0774-3886200,电子邮箱:wz_jgw@vip.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成效显著。

2020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充实局政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和考核目标,印发《关于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加强单位宣传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三级审批”制度,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不断完善政务常态化公开长效机制。

2020年,共计公开政策性文件5份、更新组织机构信息29条;发布规划批前公示202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46条、规划方案批复69条,公布梧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工程”名单10份,公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文件94份;更新2020年度《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费执收清单》,公开建议提案答复办理情况16份;公开《2020年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成效表》等23项整改通知和方案,公开《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第一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等5条事项清单。同时,将各项年度重点任务信息集中专栏公开,共计公开棚户区改造相关的政策与工作动态6条,老旧小区改造政策与工作动态10条、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领域信息59条、优化营商环境领域信息8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域信息11条。

(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市住建局办公室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申请人可以通过在线申请、书面申请、现场申请三种方式申请信息公开,并在官网设立了“依申请公开”专栏,方便群众进行信息公开申请。对于依申请公开我局均能依法依规进行答复。本年度共计收到依申请公开文件6份,上一年结转1份,均已按规定进行处理,并书面答复申请人及相关单位。申请人均为自然人,申请的事项为申请查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棚户区改造政策、专项规划、危房拆除重建相关行政许可等信息。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在官网建设有“法律法规”专栏,集中公开国家、自治区住建厅和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法律法规、住建领域相关的政策文件。本年度更新9条上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设置“国务院重要政策信息”栏目和“自治区重要政策信息”栏目,自动同步更新中央、自治区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

(四)多平台共建,规范拓宽公开渠道。

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我局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均能在10个工作日内报送市政府办公室。本年度代拟4份上级行政机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5份住建系统政策性文件,均按规定办理,政策解读同步公开。

我局现有门户网站1个,政务微信公众号1个,均正常运行。本年度在我局网站公开962条信息,推送至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79条,在我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25次,共发布386篇动态信息。

在我局(服务窗口)宣传橱窗设立有政府信息公开点、在局机关大楼设置公示公开栏、在《梧州日报》刊登信息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资料。不断加强各项信息公开载体的管理和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在我局官网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监管、住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等政策和推进进度信息。在网站设置“网上办事”栏目,连通“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本部门的53项办事指南制作成二维码集合,全部在梧州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公开栏)公开,同时连接广西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实现办事指南线上线下一致。及时更新办事服务信息,及时核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对已调整变更的办事服务事项及时完成清理和更新。

1 官网文章类型分布图

2 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数量统计图

(五)提高解读回应实效情况。

1.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情况。2020年代市政府拟稿政策性文件4份,相关文件及政策解读均同时发布;在官网和官微公开解读其他文件10余份。通过文字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图片讲解等多种层次、多种形式进行有针对性的解读,释放积极信号,提振市场和民众信心,助力推进“六稳六保”工作。

2.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及时办理答复来自零距离问政、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及其他网络平台问政件共计890件,已办结856件,按时办结率96.2%,处理满意率84%。我局自主监测发现的网络舆情事项2件,承办市网信办转来的网络舆情事项3件,均已按规定办复。通过梧州手机台进行微访谈1次;积极完善充实12345政府服务热线知识库知识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1.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业务考核范围。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考核方案,定期在住建系统组织业务指导和培训,每季度、半年、年末均统计并通报各科室和单位政务公开情况。同时,指导科室及二层单位落实整改任务。

2.开展社会评议监督情况。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将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将政务信息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绩效评估相结合,定期对各科室及下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同时,鼓励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反映信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政务常态化公开长效机制。

3.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责任追究制度,局分管领导每季度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重点检查制度和职责的落实情况,对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2020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务公开造成工作重大失误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七)聚焦民众关注焦点,逐项突破重点领域。

1.2020年,我局在官网发布重大建设项目建筑施工安全相关监管信息13条,每月公开梧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工程”名单,定期更新《2020年度竣工验收备案一览表》,通过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住建领域招投标信息和政府采购信息,共发出住建领域招标信息161项。在规划职能划到市自然资源局之前,我局共发布规划批前公示202条,公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46条,规划方案批复69条。

2.我局公布了2019年度行政执法数据、2020年执法普法任务措施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发布《市住建局建设行政处罚程序制度》,转发上级发布的法律法规7条;公开发布已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34份,行政处理决定60份;严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发布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出的停工整改通知15份,发布安全生产检查通报和工作动态12条。

3.2020年公开脱贫攻坚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域信息11条(该项工作今年6月已完成),如《梧州市住房安全保障战役指挥部关于印发2020年梧州市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梧住房战役发〔20201号)等工作方案,《2020年广西新增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进度》等工作进度信息,并同步在微信公众号发布脱贫攻坚动态信息。同时推进乡村风貌提升工程,发布相关信息13条,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梧州市全面推进乡村风貌提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切实落实好“四项整改”,坚决打好打赢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战役。

4.财政预决算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按要求进行财政预决算领域公开信息2条,211日公开《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831日公开《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决算》。

(八)拓宽主动公开范围情况。

1.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情况。及时依法公开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以及公共卫生应急方案,宣传疫情防控、疫情应急知识情况。在疫情期间,共发布原创抗疫专题报道44篇,转载权威发布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信息以及医疗救治情况等13篇,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疫情应急知识,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情。

2.助推复工复产信息公开情况。发布复工复产相关信息18篇,发布关于复工复产政策文件3份,及时发布《关于延迟全市建筑工地节后复工时间的紧急通知》等疫情防控通知,推广各企业使用梧州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大厅,减少疫情传播风险。疫情稳定后,发布《关于简化手续推进房地产服务企业及建筑工地复工复产的通知》《梧州市本级20204-6月购买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实施细则》,主动公开住建领域推进复工复产和复岗复业方面的有利政策,坚定公众信心。并积极转载公开相关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情况。

3.扩大公众参与度,加强重大决策预公开。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信息9条,发布征求意见结果公示4条,发布专项规划公示2条;举办了1次关于行政许可事项方面的听证会(三云花园加装电梯事项)、10次关于给予行政处罚方面的听证会(涉及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等方面)。贯彻实施行政许可公示、许可全过程记录等制度,通过多形式政务公开活动,提高透明度,增进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5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5

66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

+52

263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

+56

3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4项

19.40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通过对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和反思,发现在工作过程中仍存在不足之处。如发布文章的效率较低,拟稿上报到审核发布整个流程耗时较长导致信息时效性降低,目前官网缺少商品房备案信息查询入口,文章分类不清晰、查找的便捷性较低以及未能及时公开相关应急预案,造成群众查询信息不便。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通过加强统筹指导,制定具体工作落实方案,逐步改进,制定了以下几点改进措施并取得一定的改进成效。

1.开展培训工作,提高通讯员的业务能力,并全局上下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确保信息公开内容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将信息拟稿到发布的时间平均控制在5个工作日内。

2.会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对商品房备案系统进行升级优化,目前正在进行系统整改和链接挂载工作,系统已基本完成调试,争取尽快在官网首页挂载查询入口。

3.对需要进行信息公开的文件类型进行梳理,优化网站架构,提高群众查询信息的便捷程度,对网站目录进行优化,增加二级目录,减少多层级目录跳转,尽可能在3次目录跳转内找到需要的信息。

4.重视住建领域应急预案修订及公开工作。不断补充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并在官网上进行公开。持续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优化,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和意见,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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