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406267 | 主题分类: |
|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 成文日期: 2019年01月24日 |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西滑水冲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桂政函〔2019〕10号 | 发布日期: 2019年02月11日 |
| 效力状态: | 用户分类: |
| 公报期刊: | |
000014349/2020-406267
其他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2019年01月24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西滑水冲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的批复
桂政函〔2019〕10号
2019年02月11日
|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406267 | |
| 主题分类: | |
|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 |
| 成文日期: 2019年01月24日 | |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西滑水冲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桂政函〔2019〕10号 | |
| 发布日期: 2019年02月11日 | |
| 效力状态: | |
| 用户分类: | |
| 公报期刊: | |
000014349/2020-406267
其他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2019年01月24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西滑水冲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的批复
桂政函〔2019〕10号
2019年02月11日
自治区林业局:
你局(原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广西滑水冲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精神,同意调整广西滑水冲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后,保护区范围涉及贺州市八步区南乡镇、黄洞乡和布头镇等3个乡(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11°50′36″—111°55′57″,北纬24°17′42″—24°27′38″。保护区总面积9463.5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4958.9公顷,缓冲区面积2110.8公顷,实验区面积2393.8公顷。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分区详见《广西滑水冲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调整前后范围与功能区划图》,保护区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以该图为准,文字描述作为参考。
二、请你局指导贺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调整后的保护区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抓紧组织开展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自批准调整之日起1年内标明区界,向社会公告。保护区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不得随意调整和改变。
三、请你局会同贺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有关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保护区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利于保护区建设管理的政策及措施,妥善处理好保护区管理与当地经济建设及群众生产生活的关系,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不断提高保护区建设管理水平。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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