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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1-37247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国土资源、能源;水资源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24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鹿寨县县城洛清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发文字号: 桂政函〔2021〕128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29日
    效力状态: 用户分类:
    公报期刊:
    索引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1-37247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24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鹿寨县县城洛清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发文字号

    桂政函〔2021〕128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29日

    效力状态

    用户分类

    索  引 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1-37247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国土资源、能源;水资源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24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鹿寨县县城洛清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发文字号: 桂政函〔2021〕128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29日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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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报期刊:
    索引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1-37247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24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鹿寨县县城洛清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发文字号

    桂政函〔2021〕128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29日

    效力状态

    用户分类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鹿寨县
    县城洛清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桂政函〔2021〕12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鹿寨县县城洛清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桂政函〔2021〕128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鹿寨县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定方案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鹿寨县县城洛清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你市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7732015等标准规范,以及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确保饮用水安全;按照广西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关要求,以改善和提升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大污染防治力度,保障水环境安全。

    三、自治区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指导柳州市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和保护工作。

    件:鹿寨县县城洛清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110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鹿寨县县城洛清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为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政策要求,结合鹿寨县县城饮用水水源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773201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等标准规范。

    (三)鹿寨县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发展、土地利用、矿产资源、交通发展、水资源、环境保护等规划。

    (四)《鹿寨县县城洛清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技术报告》。

    二、调整后的鹿寨县县城洛清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范围

    本次对鹿寨县县城洛清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进行调整,将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具体范围如下

    )一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长度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宽度为洛清江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下的水域。水域面积:0.2平方公里。

    陆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沿岸纵深50米的陆域范围。陆域面积:0.12平方公里。

    一级保护区总面积:0.32平方公里。

    )二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长度为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游延伸4000米(洛清江三角支流汇入口,距龙兴电站大坝约650米)、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200米,宽度为洛清江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下的水域;石鼓河支流长度为自汇入口向上游延伸2000米,宽度为支流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下的水域。水域面积:0.68平方公里。

    陆域范围:一级、二级保护区水域沿岸纵深不小于1000米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陆域面积:9.92平方公里。

    二级保护区总面积:10.6平方公里。

    保护区

    水域范围:长度为二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游延伸6480米至桐木断面各汇入支流长度为自汇入口向上游延伸2000米,宽度为洛清江及各支流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下的水域。水域面积:2.0平方公里。

    陆域范围:准保护区水域沿岸纵深不小于1000米的陆域(二级保护区陆域除外),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陆域面积:25.09平方公里。

    准保护区总面积:27.09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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