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1-378743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27日 |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鹿寨县等县(市、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桂政函〔2021〕129号 |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02日 |
| 效力状态: | 用户分类: 企业;行业类型;交通运输业 |
| 公报期刊: | |
11450000007565768W/2021-378743
其他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7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鹿寨县等县(市、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
桂政函〔2021〕129号
2021年11月02日
| 索 引 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1-378743 | |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
|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27日 | |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鹿寨县等县(市、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桂政函〔2021〕129号 | |
|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02日 | |
| 效力状态: | |
| 用户分类: 企业;行业类型;交通运输业 | |
| 公报期刊: | |
11450000007565768W/2021-378743
其他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7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鹿寨县等县(市、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
桂政函〔2021〕129号
2021年11月02日
自治区党委农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你们关于审定鹿寨县等县(市、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鹿寨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贵港市覃塘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北流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二、你们要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和柳州、贵港、玉林市人民政府,指导鹿寨县、贵港市覃塘区、北流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严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等,坚决防止打着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旗号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严格规范宅基地有偿使用、流转等,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其退出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不得违法收回农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严格控制整村撤并,规范实施程序,加强监督管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明确工作机构,整合资源力量,抓好改革试点的实施推动、综合协调及政策保障等工作。
三、你们要发挥牵头作用,定期开展调度,实时掌握情况,及时帮助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加强工作总结提炼,推动改革试点任务高质量完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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