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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1-531775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26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桂林至三江高速公路收费期限的批复
    发文字号: 桂政函〔2021〕168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效力状态: 用户分类: 企业;行业类型;交通运输业;个人;办事需求;交通
    公报期刊:
    索引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1-53177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26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桂林至三江高速公路收费期限的批复

    发文字号

    桂政函〔2021〕168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效力状态

    用户分类

    索  引 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1-531775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26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桂林至三江高速公路收费期限的批复
    发文字号: 桂政函〔2021〕168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效力状态:
    用户分类: 企业;行业类型;交通运输业;个人;办事需求;交通
    公报期刊:
    索引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1-53177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26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桂林至三江高速公路收费期限的批复

    发文字号

    桂政函〔2021〕168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效力状态

    用户分类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
    桂林至三江高速公路收费期限的批复
    (桂政函〔2021〕16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桂林至三江高速公路收费期限的批复(桂政函〔2021〕168号)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你们关于核定桂林至三江高速公路收费期限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桂林至三江高速公路收费期限核定为30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取桂林至三江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批复》(桂政函〔201718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顺延全区收费公路收费期限的通知》(桂交财务发〔202058号)等规定,桂林至三江高速公路收费期限从20171026日起至2048112日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112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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