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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2-12245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国土资源、能源;水资源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年03月28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来宾市市区二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发文字号: 桂政函〔2022〕32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01日
    效力状态: 用户分类:
    公报期刊:
    索引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2-12245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年03月28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来宾市市区二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发文字号

    桂政函〔2022〕32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01日

    效力状态

    用户分类

    索  引 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2-12245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国土资源、能源;水资源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年03月28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来宾市市区二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发文字号: 桂政函〔2022〕32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01日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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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报期刊:
    索引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2-12245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年03月28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来宾市市区二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发文字号

    桂政函〔2022〕32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01日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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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
    来宾市市区二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桂政函〔2022〕3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来宾市市区二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桂政函〔2022〕32号)

    来宾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来宾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划定来宾市市区二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你市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773—2015)等标准规范,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确保饮用水安全;按照广西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关要求,以改善和提升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大污染防治力度,保障水环境安全。

    三、自治区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指导来宾市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和保护工作。

    附件:来宾市市区二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来宾市市区二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为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政策要求,结合来宾市饮用水水源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773—201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338—201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等标准规范。

    (三)来宾市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发展、土地利用、矿产资源、交通发展、水资源、环境保护等规划。

    (四)《来宾市市区二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

    二、来宾市市区二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范围

    本次划定来宾市市区二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将其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具体划定范围如下:

    (一)一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二沟水库取水口半径300米范围内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下的水域。水域面积:0.11平方公里。

    陆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外200米范围内的陆域及岛屿,但不超过防洪堤坝和流域分水岭范围。陆域面积:0.2平方公里。

    一级保护区总面积:0.31平方公里。

    (二)二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二沟水库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下的水域(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水域面积:1.65平方公里。

    陆域范围:一级、二级保护区水域向外延伸至防洪堤坝及流域分水岭,但不超过盘龙水库流域分水岭及武宣—来宾—合山—忻城高速公路临水域一侧的陆域范围(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陆域面积:14.07平方公里。

    二级保护区总面积:15.72平方公里。

    (三)准保护区。

    水域范围:盘龙水库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下的水域。水域面积:0.14平方公里。

    陆域范围:盘龙水库水域向外延伸至流域分水岭的陆域范围。陆域面积:3.34平方公里。

    准保护区总面积:3.48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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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来宾市市区二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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