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4-209913 | 主题分类: 其他_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4年08月07日 |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调区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桂政函〔2024〕124号 |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29日 |
| 效力状态: | 用户分类: |
| 公报期刊: | |
11450000007565768W/2024-209913
其他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4年08月07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调区的批复
桂政函〔2024〕124号
2024年08月29日
| 索 引 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4-209913 | |
| 主题分类: 其他_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
|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2024年08月07日 | |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调区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桂政函〔2024〕124号 | |
|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29日 | |
| 效力状态: | |
| 用户分类: | |
| 公报期刊: | |
11450000007565768W/2024-209913
其他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4年08月07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调区的批复
桂政函〔2024〕124号
2024年08月29日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商务厅:
你们关于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防城港经开区)调区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防城港经开区调区,调区后防城港经开区总体规划用地面积为69.16平方公里。四至范围分为两大区块,区块一东至沙企大道及路东侧部分用地,南至企沙工业区南部海岸线,西至东湾物流园西,北至沙企大道;区块二为红沙核电站建设区。
二、防城港市人民政府要落实防城港经开区发展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防城港经开区调区后的发展总体规划,积极谋划产业发展路径,把防城港经开区建设成为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实施区域开放合作的重要载体。
三、自治区商务厅要会同有关单位加强对防城港经开区调区工作指导和跟踪问效,推动防城港经开区高质量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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