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5-85221 |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旅游 |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28日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西防城港口岸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1—2号泊位 对外启用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桂政函〔2025〕26号 |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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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0000007565768W/2025-85221
其他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5年03月28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西防城港口岸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1—2号泊位 对外启用的批复
桂政函〔2025〕26号
2025年04月15日
自治区商务厅:
你厅关于启用广西防城港口岸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1—2号泊位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西防城港口岸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1—2号泊位作为已开放口岸开放范围内新建码头对外启用。
二、你厅要会同防城港市人民政府,督促码头业主切实履行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口岸监管设施,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做好对外开放各项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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