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5-130486 | 主题分类: 水资源;国土资源、能源 |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5年06月10日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新宾供销公司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桂政函〔2025〕58号 |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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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0000007565768W/2025-130486
其他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5年06月1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新宾供销公司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桂政函〔2025〕58号
2025年06月20日
南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新宾供销公司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宾阳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目前县城饮用水水源安全利用情况,同意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宾阳县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桂政函〔2012〕227号)中原则同意划定的新宾供销公司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你市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以改善和提升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大污染防治力度,保障水环境安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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