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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6-3374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年02月13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发文字号: 桂政发〔2026〕7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2月25日
    效力状态: 用户分类:
    公报期刊:
    索引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6-3374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年02月13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发文字号

    桂政发〔2026〕7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2月25日

    效力状态

    用户分类

    索  引 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6-3374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年02月13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发文字号: 桂政发〔2026〕7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2月25日
    效力状态:
    用户分类:
    公报期刊:
    索引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6-3374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年02月13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发文字号

    桂政发〔2026〕7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2月25日

    效力状态

    用户分类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
    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
    部门分工的意见
    (桂政发〔2026〕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桂政发〔2026〕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现就2026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提出部门分工意见如下。

    一、2026年主要工作

    (一)主要预期目标

    1.经济增长5%左右,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2%以内,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经济增长同步,粮食产量只增不减,减排降碳控制在国家下达目标内。(自治区党委金融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国资委,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广西金融监管局,广西通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二)聚焦聚力发展壮大智能经济

    2.深化拓展“人工智能+”,三年安排450亿元支持以AI为引领的新质生产力发展。积极发展新一代智能终端产品,引导数据产业、数据标注产业等有序发展。推进南宁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投产运营,布局发展周边产业。建设南A东盟谷。打造高质量数据集和东盟语料库。建设高标准数字园区。深度参与面向东盟人工智能赋能发展科技能力提升行动,建设广西人工智能学院、人工智能实验室、广西—东盟具身智能中试训练场等科创平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园区办、数据局,广西通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3.深化AI与制造业融合,开发面向有色金属、钢铁、新能源汽车、糖业等领域的垂类大模型和智能体,拓展农业、文旅、教育、医疗、反诈等多领域AI场景应用。推进跨境数据交易机构建设,促进数据产品流通利用。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快工业互联网与AI融合,强化工业智能算力供给,推出人工智能标志性产品30个,力争新增自治区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80家、人形机器人产量突破5000台。在“A超”联赛基础上合办“百业千企AI转型联合大赛”,承办首届全国医保影像AI识图大赛,促进人工智能创新应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数据局、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三)全力以赴做好强产业文章

    4.实施新一轮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升级。集中资源发展制造业十大现代化支柱产业,建立“五个一”推进机制,加强重点优势产业补链强链延链。强力推进有色金属关键金属“十个一”工作,建设关键金属研究院、关键金属实验室、南丹关键金属高质量发展综合试验区。推进南宁、百色、来宾、梧州泛铝件先进制造基地建设。提升钢铁产业深加工水平。深入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推动北部湾战略矿产资源储备基地建设。发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升级发展制糖、现代绿色化工、林产加工及纸业等产业。培育绿色环保等产业。推进柳工股份“三全”规划和玉柴提质升级工作。争创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国资委、林业局、园区办、数据局,广西关键金属集团,南宁、梧州、百色、河池、来宾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5.强化服务业运行调度和统计监测,大力发展研发与设计服务,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挖掘金融、现代物流、知识产权等生产性服务业潜力。建设一批现代物流、软件信息、科技服务等服务业集聚区,强化北部湾经济区大宗商品交易和配置枢纽功能,推进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交通强国专项试点。(自治区党委金融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广西金融监管局,广西证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6.实施科技创新支撑支柱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力争攻克关键技术105项以上、新转化项目40个以上。创建一批制造业质量标杆典型,新增企业技术中心30家以上。推进西南及北部湾区综合科考。加快建设广西海洋实验室、甘蔗生物育种实验室、陆海通道工程全寿命安全实验室。强化科技金融创新,开展创新积分制“揭榜挂帅”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强化标准引领和质量提升。(自治区党委金融办,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海洋局,广西科学院,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广西金融监管局,广西证监局,自然资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广西大学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7.因地制宜深化产业园区“一强化、两剥离”改革,强化跨区域园区共建。完善“标准地+承诺制+全代办”项目服务模式,综合运用专项债、政府投资基金等工具支持产业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力争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以上,以特色产业园区的“多点开花”带动现代化产业体系“整体成势”。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园区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四)持之以恒抓好“三农”工作

    8.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提升发展质效。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保障粮食安全。推进种业振兴,强化种质资源保护,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增效,健全农业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高标准农田95万亩。加强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促进生猪、蔬菜、牛奶等“菜篮子”产业提质增效。稳定糖料蔗种植面积,提升机械化收获水平。科学发展深远海养殖和陆基循环水养殖。发展林下经济产业综合体,建设现代化国有林场。深挖设施农业潜力,提升农业生产“三品一标”,促进“桂字号”农产品增值增效。承办好2026智慧农业博览会、中德农业周和“国际茶日”中国主场活动。规范发展集体经济组织。完善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林业局、粮食和储备局、海洋局、农机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9.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拓展农民参与产业发展渠道和方式,促进农民稳定增收。深化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三年行动,建设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持续推进农村土地二轮延包试点,加强宅基地规范管理,深化农村集体产权、集体林权、农垦、供销社、农信社等改革。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优化完善监测帮扶体系,保持帮扶政策和重点帮扶县数量总体稳定。统筹做好外出务工服务保障和返乡就业创业扶持。深化粤桂东西部协作。(自治区党委金融办,自治区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林业局、医保局、供销社,自治区政府驻广州办,广西国控集团,广西农商联合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10.推进村镇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管护,完善农村供水设施,开展县级政府购买特殊群体有线电视服务试点,办好2026年全国“村BA”(南部赛区)等“村字号”文体活动,提升乡村治理和文明乡风建设水平。(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广电局、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五)多措并举提振消费

    11.优化“两新”政策实施,释放重点领域消费潜力。夯实消费增长基础,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发展智能家居、AI终端等新消费产业,培育长寿养生、旅居养老等特色业态,发展共享经济、银发经济、夜间经济等消费形态。提振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积极扩大服务消费,挖掘批零住餐、住房等消费潜能,促进家政服务消费提质扩容。优化个人消费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培育多元消费新场景。发展首发首店经济,吸引国内外知名品牌开设首店、旗舰店,推进东盟特色商品在我区首发。开展“购在中国(广西站)”活动,助力桂企出海、桂品出海。(自治区党委金融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政府驻广州办,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广西金融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12.强化微短剧、文博文创、网络视听等新兴文化产业与旅游融合。大力支持赛事、演艺等票根经济发展。办好第16届全区运动会。升级智慧文旅体验场景,迭代“一键游广西”平台。扩大离境退税覆盖面,争取增加桂林入境旅游航线。建设涠洲岛国际生态岛。打造螺蛳粉产业园等工业旅游标杆。发展面向东盟的跨境医疗服务。深入实施优化消费环境行动,切实提高消费维权服务质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广电局、体育局、园区办,南宁海关,广西税务局,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桂林、北海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六)千方百计扩大有效投资

    13.优化投资结构,提升投资效益,增强市场主导的有效投资增长动力。加强重大项目协调服务,扎实推进“两重”建设,强化项目谋划、储备、建设滚动机制,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各类资金,推动投资止跌回稳。推进自治区重大项目800个以上。坚决防止低效无效投资。(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14.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突出新质生产力招商,杜绝新招高污染、高耗能、低效益项目。创新招商方式方法,以服务好现有企业发展增强招商吸引力。办好中国侨商投资大会。细化落实各项对接交流成果,力争签约落地项目投资完成额增长6%,其中制造业占比70%以上。(自治区园区办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侨联,自治区政府驻广州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15.全力确保平陆运河建成通航,加快配套工程建设。推进防城港30万吨级、北海20万吨级、南宁至贵港一级等航道建设。续建黄桶至百色、合浦至湛江等7个铁路项目,力争南珠高铁广西段贯通。推进贵阳至北海(南宁至北海段)、衡阳至南宁(龙胜至南宁段)等高速公路项目,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全面启动旅游公路建设。推进南宁吴圩机场T3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工程。加快建设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长塘水库、邕北灌区、黑水河灌区等水利项目。推进白龙核电一期、红沙核电三期、钦州电厂三期以及在建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稳妥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规范有序发展海上风电。(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文化和旅游厅、能源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机场管理集团,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平陆运河集团,广西水利发展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七)加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

    16.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改进提升三年行动,提升“营商广西·桂在便利”服务品牌。有序推进“人工智能+政务服务”,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健全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帮办代办服务和“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等机制。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革攻坚,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跨部门“综合监管一件事”,坚决防止和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深入治理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司法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园区办、数据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17.推动广西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地方立法。强化行政复议护航企业发展。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深化实体经济调研服务,加大惠企政策兑现和直达企业力度,加强财政金融联动,推动AI与金融双向奔赴,切实降低融资成本,加紧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分型分类精准帮扶个体工商户发展。强化民间投资项目资金和要素协同保障,引导更多民间投资参与“两重”建设、“两新”工作,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力争民间投资占比40%以上。(自治区党委金融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数据局,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广西金融监管局,广西证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八)持续扩大高水平开放

    18.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加快广西自贸试验区首创式、集成式探索。深度参与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建设,稳妥推进RCEP示范项目集聚区、CEPA先行先试示范基地建设。推动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办好第23届东博会、峰会和2026年世界林木业大会、世界运河大会。启动全区口岸智慧化建设。加强与东盟国家在农业、气象、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标准合作。高水平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完善国际传播体系,办好第8届中国—东盟视听周。加强涉外法治建设。(自治区党委金融办,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司法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广电局、林业局、气象局,广西博览局,广西贸促会,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广西金融监管局,广西证监局,桂林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19.开展双循环便利地示范区和示范单位创建。全面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发展,主动对接京津冀、长江经济带、海南自贸港发展。推进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建设。深化北部湾港海铁联运一体化改革,加快建设江海联运作业区。推进“工贸强基”,创新提升边境贸易、加工贸易、保税物流,巩固一般贸易,拓展中间品贸易,积极发展服务贸易、数字贸易、绿色贸易和跨境金融,加快发展跨境电商、跨境消费、海外仓等新型外贸业态。建设一批面向东盟的服务贸易园区。加强国际邮政快递枢纽建设。提升面向东盟的航空枢纽国际功能。强化外商投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提高双向投资合作水平。(自治区党委金融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园区办、医保局,自治区政府驻广州办,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南宁海关,广西金融监管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邮政管理局,广西机场管理集团,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防城港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九)协同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和城市工作

    20.构建“城市引领升级、县域承载配套、城乡协同发力”格局。因地制宜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完善“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有序推动“好房子”建设,统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城中村、危旧房及街区厂区更新改造,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完整社区提质增效。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城市更新,扩大城市和县城体检,持续推进燃气、水电、通信、排水防涝等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完善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体系,提升城市公园绿化品质。创新公共文化空间,营造文明城市精神风貌。建设综合性城市治理数据库,推动治理智慧化精细化。(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文化和旅游厅、数据局,广西通信管理局,广西电网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21.实施县域经济“创先争优”三年行动,分类开展经济强县培育试点。支持产业功能县试点在优势产业补链强链延链、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等方面走在前、作示范。支持生态功能县试点提质发展绿色经济,建设长寿食品、中药材等原料生产基地,深化生态文旅融合、生态康养结合。支持自治县试点开发利用民族文化资源,发展特色种养等富民产业,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持边境地区县试点完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推进产业兴边,建设沿边小城镇,发展跨境旅游。破除城乡融合发展瓶颈,整体谋划推进县城、乡镇、农村建设与管理运营,深化土地、户籍等重点领域改革,促进城市要素优势与乡村土地、生态等优势紧密结合。提升农村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能力,促进农产品出村进城、增值增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民宗委、公安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林业局、中医药局、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十)坚定不移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22.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纵深推进涉重金属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污染等领域问题排查整治。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加强建筑施工污染防治,推动交通运输降碳,强化烟花爆竹源头和重点时段燃放规范管理。加强固体废物、新污染物以及溶洞垃圾综合治理。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加强漓江、九洲江等重点流域环境风险监测,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深入开展海域环境综合治理。推进西南岩溶国家公园和南宁国家植物园创建。加强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植树造林400万亩以上。抓好红树林、珊瑚礁、海岸线等生态系统监测与保护修复。深化林业碳汇开发和交易试点。推进国家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强化公共机构节能。落实能耗双控全面转向碳排放双控要求,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建设绿色工厂、零碳工厂、零碳园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应急管理厅、林业局、园区办、机关事务管理局、海洋局、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十一)全心全意办好民生“头等大事”

    23.深入推进“暖心民政”三年行动,筹措890.59亿元实施十大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筹措7亿元实施就业惠民工程,开展稳岗扩容提质行动,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稳定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困难群体就业。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探索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强化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就业安置。推进青年发展友好型广西建设。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自治区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事务厅、应急管理厅,自治区政府驻广州办,共青团广西区委,广西消防救援总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24.筹措280.44亿元实施社保惠民工程,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强化困难群众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加强低保对象救助,落实边民生活补助。深入推进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推行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线上网络化+线下网格化”管理模式,推广“村级养老服务站+养老协管员”改革经验。加强空巢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关爱保障。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深入推进以社保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自治区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25.筹措310.33亿元实施健康惠民工程,落实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全额补助重度残疾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加强对慢性病患者及儿童、老年人、孕产妇等重点人群规范健康管理。倡导积极婚育观。扩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品种。实施康复护理扩容提升工程,推进“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26.筹措133.25亿元实施科教惠民工程,筑基村小、赋能镇中、振兴县中,提升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加强困难学生学费和生活资助。实施高校“攀高峰、强特色”工程。推进教育部广西高等研究院实质化运行。增加普通高中学位供给和优质高校招生。建设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加强全学段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推进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改革试点。建设国门学校智能教育实验区。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心理健康工作。强化教师待遇保障。(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民宗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27.筹措8.26亿元实施安居惠民工程,帮助8万户以上群众实现安居梦。筹措111.74亿元实施助农惠民工程,加强耕地建设利用和地力保护,开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糖料蔗良种推广补贴,支持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提升农村电网。筹措12.42亿元实施生态惠民工程,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持入河排污口整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筹措17.53亿元实施水利惠民工程,支持水土保持项目,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河湖建设,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推进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筹措2.29亿元实施文体惠民工程,落实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场所免费开放,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农家书屋建设,完善边境地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实施“新时代、新广西、新人物、新故事”文艺创作工程。筹措7.33亿元实施交通惠民工程,提升普通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水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广电局、体育局、林业局、农机中心,广西电网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28.深入抓好安全生产,加强高层建筑、交通运输、危旧房屋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安全监管。高效推动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和融资平台退出。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全面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实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奖励。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和农业普查任务。诚信诚实依法统计,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加强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办好携手东盟统计合作发展论坛。统筹抓好民族、宗教、人民防空、防灾减灾救灾、消防救援、科普、档案等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开展工作。(自治区党委金融办,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民宗委、公安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应急管理厅、国资委、市场监管局、统计局、林业局、国动办、药监局、总工会、妇联,共青团广西区委,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广西金融监管局,广西调查总队,广西证监局,广西消防救援总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29.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推进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转型发展,优化国防动员军地指挥协调机制,构建供需一体潜力资源保障模式,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全面贯彻国防要求,健全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联防联控体系,提高人防物防技防能力,建设智慧边海防,加强退役军人权益维护、提升服务保障质效,持续提升国防教育、征兵、双拥共建工作质效,巩固新时代军政军民团结。(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交通运输厅、退役军人事务厅、国动办,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30.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健全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推广“一表通”赋能基层减负。(自治区党委金融办,自治区民政厅、司法厅、农业农村厅、统计局、数据局、妇联,共青团广西区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二、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着力提升抓落实效能,运用好抓工作落实“543”体系,牢固树立“对标对表、解放思想、马上就办、攻坚克难、久久为功”五种意识,用好“清单工作法、一线工作法、专班工作法、闭环工作法”四个方法,坚决完成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增强“马上就办”的紧迫感。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以开局即冲刺的姿态,对各项工作早安排早部署,争取时间及早抓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职尽责,抓紧制定本部门贯彻实施方案,对照分工意见,进一步细化实化量化工作举措,逐项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有措施、可量化、能落实。

    (二)提高“同题共答”的协同性。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主动协调对接;配合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配合、密切协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各市要主动对接自治区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采取有力行动抓好各项重点工作落实。

    (三)强化“闭环管理”的执行力。自治区政府督查室要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研究制定《2026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细化分工任务分解表》,建立任务总台账,要一杆子插到底,对各项任务进行闭环管理,紧盯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全过程跟踪问效,确保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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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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