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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6-66234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证券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年04月01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广西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桂政发〔2026〕14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10日
    效力状态: 用户分类:
    公报期刊:
    索引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6-6623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年04月01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广西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桂政发〔2026〕14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10日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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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6-66234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证券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年04月01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广西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桂政发〔2026〕14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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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6-66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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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年04月01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广西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桂政发〔2026〕14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10日

    效力状态

    用户分类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监管
    防范风险推动广西资本市场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桂政发〔2026〕1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广西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26〕1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广西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助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守资本市场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以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在服务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中实现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贡献更大的资本力量。到2030年,我区上市公司质量和结构显著优化,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不断提高,私募基金支撑科技创新作用更加凸显,期货市场风险管理服务能力显著增强,证券基金期货机构综合实力和服务质效全面提升,资本市场监管有效性大幅增强,健康有序的市场生态加速形成。

    二、高质量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

    (一)加大优质企业上市(挂牌)培育力度。完善拟上市(挂牌)后备企业推荐机制,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着力在有色金属及关键金属材料、先进钢铁材料、现代绿色化工、人工智能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机械及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及电池、食品加工、林产加工及纸业、生物医药及健康、绿色建材等重点产业和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行业发掘培育一批优质后备企业。引导拟上市(挂牌)后备企业树立正确的上市观念,指导合理规划上市(挂牌)路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赴境外上市。

    (二)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健全联系和服务上市公司机制,常态化走访调研服务上市公司,及时转办督办上市公司在经营、融资等方面的问题和诉求。鼓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和再融资,支持上市公司转型升级、做优做强,发展新质生产力。引导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依法合规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回购、增持等方式,做好市值管理工作。推动上市公司加大现金分红力度,鼓励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分红。引导上市公司提高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水平,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

    (三)高质量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高标准建设“专精特新”专板,深化“区块链+股权交易”等场景应用。支持开展股权激励登记托管、转让、信息披露等综合服务。推广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出质融资业务,完善私募基金份额登记托管,积极争取私募基金份额转让、认股权综合服务等创新业务试点。鼓励科技型企业、拟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等在区域性股权市场登记托管、挂牌、培育,引导企业规范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私募可转债,拓宽融资渠道。用好新三板与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型对接“绿色通道”,提高挂牌效率。

    三、丰富债券融资方式

    (四)大力支持企业债券融资。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融资,鼓励发行中小微企业支持债、高成长产业债等重点产品,稳步扩大科技创新债券、绿色债券、乡村振兴债券等服务国家战略的创新产品规模。支持优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协助解决债券融资面临的堵点难点,助力企业提升直接融资比重、优化债务结构。鼓励政策性机构和市场机构用好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等政策工具,通过担保增信、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等方式,为广西企业发行债券提供增信支持。探索央地合作增信模式,充分发挥市场化增信效能。到2030年,力争全区企业发行债券规模累计不低于10000亿元。

    (五)用好盘活存量资产融资工具。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充分运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资产支持证券等工具,分类盘活债权类资产、收益权类资产和持有型不动产类资产。梳理一批优质底层资产,加强重点项目谋划,健全项目合规、权益确认、税费等问题的工作协调机制,助推项目申报进度。支持企业以其持有的基础设施或商业物业等不动产作为基础资产,发行商业物业抵押贷款支持证券、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证券等不动产类资产支持证券,增强存量资产流动性。探索数据资产、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

    (六)培育壮大债券市场参与主体。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申请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资格。支持地方法人证券公司多渠道壮大资本实力,提高核心竞争力,依法合规开展债券承销业务。鼓励信用评级机构加大在桂展业和资源投入力度,支持广西企业提升信用评级。支持具有商业性发债融资担保业务资质的融资担保机构做大做强,逐步增强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推动更多广西优质发债企业获批交易所知名成熟发行人、交易商协会成熟层企业资质。

    四、规范发展期货市场

    (七)提升期现结合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鼓励实体企业利用期货市场等衍生品市场从事套期保值等风险管理活动,提升优化经营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支持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中小企业组建套期保值联盟,降低全链条风险管理成本。积极探索期现结合以及衍生品场外交易。支持期货经营机构创新期货产品和服务模式,满足实体企业多元化风险管理和投资需求。完善“保险+期货”模式,稳步推进政策优化升级和常态化运作,推动更多资金参与,因地制宜拓宽实施区域和应用范围。

    (八)完善期货市场体系。深化与各期货交易所的合作,将我区特色农产品、矿产品等纳入储备期货品种。支持符合条件的主体申请设立交割库和交割品牌,持续优化期货交割库布局,扩展交割品牌覆盖面。推广保税交割、仓单质押融资等业务模式。推动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发展,支持打造面向东盟、服务全国的大宗商品服务体系,不断扩大“广西价格”影响力。

    五、培育引导私募基金市场

    (九)鼓励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发展。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带动作用,推动“1+10+N”基金集群高质量发展,发展长期资本、壮大耐心资本,鼓励投资机构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全面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支持按市场化方式发起设立并购基金、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依法合规推动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业务。鼓励保险资金、企业年金、养老金等长期资金投资创业投资机构,做好社保基金、国家级基金在桂投资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等债券产品,降低融资成本、拉长发债期限。鼓励开展“贷款+外部直投”等投贷联动业务,为企业提供更好的长期性融资服务。到2030年,力争全区私募基金管理规模达到1800亿元。

    六、提升证券期货基金机构服务水平

    (十)高质量培育证券期货基金机构。支持申请新设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及分支机构,支持组建地方法人期货公司。支持证券、期货、基金机构面向东盟开展跨境投融资、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业务,支持广西期货经营机构依法合规代理东盟投资者参与我国特定品种期货交易。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会计、审计、法律、资产评估、资信评级机构,吸引国内知名证券期货基金机构来桂展业。推动行业机构加强投行能力和财富管理能力建设。

    (十一)发挥好广西资本市场服务基地功能。鼓励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会计、法律、管理咨询、评估认证、知识产权、涉税专业服务等中介机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投资机构入驻广西资本市场服务基地。充分发挥基地专业服务作用,实现服务功能多元化,常态化开展股权、债券、基金、期货等基础知识讲座,融资并购路演对接,企业首次发行上市规范培训,科技金融及创新产品推介等活动。加强股权投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全周期接力式服务企业投融资活动。

    七、坚决防控资本市场风险

    (十二)完善资本市场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机制。强化资本市场风险监测预警,优化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推动人工智能在风险监测预警方面的运用,增强“壮美广西·金融云”系统监测预警功能。压实属地政府责任,强化资本市场风险化解处置,打击非法证券期货基金活动。建立健全资本市场风险问责机制。

    (十三)积极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妥善处理上市公司退市风险,对出险上市公司尽早救治,推动重大违法违规或失去挽救价值的上市公司应退尽退,实现“退得下、退得稳”。防范化解债券市场风险,督促债券发行人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和缓释机制,动态监测到期债券偿付风险,按要求落实债券偿付资金,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严控融资平台新增债务,阻断新增隐性债务路径,严防融资平台债券“爆雷”。防范化解私募基金风险,大力打击“伪私募”。

    八、推动形成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十四)全面加强监管。增强央地协同,强化跨部门信息共享和监管协同。加强各部门关于财务造假和第三方配合造假问题线索通报,严厉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督促上市公司和发债主体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挪用募集资金和逃废债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上市公司减持、分红监管,依法从严打击以市值管理为名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私募基金类企业综合研判会商工作机制,把好私募基金准入关口。加大对以商品中远期交易名义开展“类期货”交易的地方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力度。

    (十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改制、上市(挂牌)、并购重组、再融资、发行债券、私募基金注册登记等方面的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推行专项信用报告替代企业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推动人工智能和资本市场双向赋能,探索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桂惠资”平台,完善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企业发掘管理、融资路演、业务培训、活动发布、政策宣介等功能,打造资本市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对资本市场主体有关历史沿革证明、项目审批、用地、环评、能耗指标等方面有关事项,依法合规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加快办理。

    (十六)加强资本市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与知名机构、高校合作,常态化举办资本市场研修班。推动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与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开展干部挂职交流。鼓励符合条件的区内高等院校设立资本市场相关专业,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发挥好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资本市场专业人才培养交流。高标准组建自治区资本市场专家服务团。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吸引区外资本市场人才来桂发展。

    (十七)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建立高效宣传协作机制,鼓励运用各类宣传渠道、形式和载体,开展丰富多样的资本市场政策解读和宣传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各地防范资本市场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做法。指导资本市场有关主体做好舆情研判和应对工作。严厉打击编造、传播资本市场虚假信息行为。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6〕15号)同时废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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