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0-972837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2020年05月08日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6个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桂政办函〔2020〕12号 |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19日 |
效力状态:有效,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已废止 |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御台风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干旱灾害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6个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8月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14年11月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16年12月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18年1月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御台风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干旱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2020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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