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康,女,壮族,1957年5月生,广西扶绥人,198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10月参加工作,广西师范大学社会文化与旅游学院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史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文学学士,副教授。
现任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第九届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厅长、党组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1973.10--1975.12 广西田阳县插队知青
1975.12--1978.02 广西百色地区招待所工人
1978.02--1982.01 广西民族学院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2.01--1990.12 共青团广西民族学院委员会干事、副书记、书记,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
1990.12--1993.01 广西民族学院外语系党总支代理书记、书记、副教授(其间:1992.09--1992.11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党校县处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1993.01--1995.12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工委宣传部副部长
1995.12--1996.01 广西南宁市委宣传部部长
1996.01--1997.03 广西南宁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97.03--1998.06 广西南宁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98.06--2000.07 广西南宁市委副书记,南宁市委党校校长、市行政学院院长(兼)
2000.07--2000.09 广西钦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1997.10--2000.08在东南大学研究生院现代经济与决策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0.09--2003.05 广西钦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2002.03--2003.01在中央党校培训部一年制中青班学习)
2003.05--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厅长、党组书记,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其间:2004.02--2006.01在广西师范大学社会文化与旅游学院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史专业学习)
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
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第八届候补委员、第九届委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十、十一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