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2023年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方案》
稳妥推进农地入市 盘活农村资源资产
日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2023年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方案》,多举措提升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能力,推动盘活农村资源资产,为广西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稳妥有序推进农地入市。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探索由政府分类确定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收取比例,实现农民集体在入市和土地征收中土地增值收益分享比例大体相当、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从不同用途入市土地所得收益基本均衡。按照“成熟一宗、入市一宗”,推动全区15个国家试点县(市、区)条件成熟的入市项目进入市场交易。
维护拓展村级集体利益。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预留10%节余指标,优先用于村集体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用地。优先支持有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参与本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地质灾害防治等自然资源领域项目。
盘活农村存量土地资源。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整合归集零散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优先保障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支持多渠道盘活存量农村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工矿废弃地及其他低效用地,以自营、联营、出租、入股等方式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保障设施农业合理用地。鼓励利用可开发空闲地、废弃地发展设施农业,年内保障设施农业用地不少于5000亩。直接利用一般耕地耕作层或其他农用地表层土壤进行粮食、蔬菜等农作物生产的普通塑料大棚、下挖覆土式大棚、普通日光温室,按耕地管理,不需要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唐广生 李欣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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