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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清明
    “壮族三月三”和“五一”节日期间
    疫情防控健康管理的通告
    (桂新冠防指〔2021〕30号)

    2021-04-01 21:58     来源: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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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明、“壮族三月三”和“五一”节日期间人员密集出行,群众祭扫、旅游、聚会等活动增多,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确保全区各族人民安全有序开展祭扫活动及欢度佳节,现将有关健康管理通告如下:

    一、加强个人防护

    节日期间要注意加强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人员较为密集场所或密闭、通风不良的场所时自觉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防护习惯。注意饮食卫生,提倡用公筷、公勺或分餐制。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二、倡导文明出行

    出行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遵守提供现场祭扫服务地区和旅游景区的“预约”“错峰”“限流”措施。公共场所注意文明礼貌,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打喷嚏和咳嗽要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遵守扫码、测体温和保持“一米线”距离等防控要求,服从引导、有序流动。

    三、减少人员聚集

    原则上不组织开展集中祭扫、集体共祭等群体性祭扫活动,不提倡家族式大规模扫墓或祭祖活动,公墓等各祭扫场所要采取预约祭扫、疏堵结合等方式合理限定人数。提倡从家庭、家族中选派代表参加现场祭扫活动,降低实地祭扫人数。“壮族三月三”歌圩、各类比赛等系列活动,相关旅游景区、活动场所要做好人数限制和有序引导分流等工作,避免人员过度聚集。

    四、重点人员管理

    14天内有境外(含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人员、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密切接触者解除14天隔离之后未满7天的人员,以及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不参加现场祭扫活动及“壮族三月三”和“五一”节日相关活动。

    五、文明有序祭扫

    市民到公墓区内祭扫,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服从指挥管理,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测温亮码,保持社交安全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做到错峰祭扫、即扫即走,减少在殡葬服务场所停留时间。提倡文明低碳祭扫,鼓励采取居家追思、网络祭祀、书写寄语、鲜花祭扫等绿色文明低碳祭扫方式缅怀先人。

    六、推进疫苗接种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最有效的手段,我区已有序启动18岁以上人群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工作,目前在用的新冠病毒疫苗,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均经过验证,广大群众可以放心接种。请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积极主动在网上或到接种点预约接种,呵护个人及家人身体健康,做到应种尽种,共建全民免疫屏障。 

    疫情防控服务、应急咨询热线电话:12345。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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