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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
    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预约的通告
    (桂新冠防指办〔2021〕5号)

    2021-03-24 22:05     来源: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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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阻断新冠病毒的传播,扎实构建人群免疫屏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区将于2021年3月25日起向社会开放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预约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种对象

    (一)重点为18—59周岁的人群;

    (二)60周岁及以上身体条件较好的老年人,预约后经接种单位充分评估健康状况后进行接种;

    (三)未满18周岁的人员暂不安排预约接种。

    二、预约方式

    (一)在“健康八桂”上预约。通过“健康八桂”微信公众号“个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预约”菜单进行预约;

    (二)在“广西疾控”上预约。通过“广西疾控”微信公众号“个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预约”菜单进行预约;

    (三)扫描附件“个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预约”二维码进行预约;

    (四)在接种点现场预约。根据接种点接种安排,在现场排队取号接种。

    三、有以下情形者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一)对疫苗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二)既往发生过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三)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和发热者;

    (四)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

    (五)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有格林巴利综合症病史者;

    (六)其他疫苗说明书禁忌症。

    四、其他事项

    (一)受种者预约接种前,应提前了解新冠病毒疫苗相关知识及接种流程。接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做好个人防护,如实提供本人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信息。接种后,需现场留观30分钟,必要时及时就医;

    (二)受种者个人身份证信息和预约信息核对一致后方予以接种;

    (三)受种者未在预约时间内到相应接种单位进行现场审核的不予接种,过号的受种者应重新预约或现场取号排队;

    (四)受种者现场健康筛查不合格的暂缓接种,待受种者身体状况恢复后重新预约接种。


    附件:“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预约”操作指南



    2021年3月24日  

    关联文件:

      ./t8719525_ext.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