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640万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受关注!
地方立法正在探索
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是重要的就业“蓄水池”。9月23-25日召开的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情况报告。相关报告的审议意见和调研报告转自治区政府研究处理。
目前,广西灵活就业门类主要集中在快递、外卖配送、网约车驾驶、网络直播、家政服务、家教辅导、地摊经营等生活服务领域。截至2024年底,全区灵活就业人员达640万人,约占城镇从业人员总量的48%。其中,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约103万人。
7-9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赴南宁、梧州、北海等7市的零工驿站、行业联合工会、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调解中心等42家单位、企业、协会开展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与120多名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面对面交流。据调研了解到的情况,近年来,自治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聚焦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急难愁盼问题,统筹推进制度建设、服务优化和权益维护,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目前也存在权益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平台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足、现行劳动法律法规与新业态用工关系不匹配等问题。
当前,全国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仍处于探索阶段,成熟的法律政策体系尚未完全成型。接下来,广西将加强地方立法研究,紧盯国家有关法律的立法修改动态,学习借鉴兄弟省份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地方性法规的立法经验,适时研究出台广西相关地方性法规,为广西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佘鸿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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