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自治区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工作督查激励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督查激励力度的通知》要求,我厅积极组织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督查激励评比相关工作。经各市申报、专家评审、厅党组会审议等程序,拟推荐南宁市、北海市、柳州市、河池市作为2022年度自治区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督查激励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3年3月23日前邮寄或者直接送达我厅(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3日。
邮寄(送达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24号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402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5503198。
特此公示。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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