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医师联网注册及考核管理系统数据库信息补录(修改)办理指南
一、办理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委托受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医学考试中心。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医师资格证书无误,但医师联网注册及考核管理系统数据库中无信息或信息与医师资格证书信息不符,需补录或修改医师联网注册及考核管理系统数据库信息人员。
四、办理程序:
申请人到自治区医学考试中心领取或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下载《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医师联网注册及考核管理系统数据库信息补录(修改)办理申请审核表》(右下角“常用网站” →广西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广西医学考试中心)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医师联网注册及考核管理系统数据库信息补录(修改)办理指南→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经执业机构初审盖章后向考点所在市卫健委提交申请材料(如为区直单位考生则经单位初审盖章后直接向自治区医学考试中心提交材料)→各市卫健委审核盖章后按要求统一向自治区医学考试中心提交材料→中心受理→报自治区卫健委审批→报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补录或修改信息→补录或修改信息后自治区医学考试中心通知申请人。
五、材料清单:
1.《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医师联网注册及考核管理系统数据库信息补录(修改)办理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审核表上申请人照片需加盖其执业机构公章;
2.《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3.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4.如姓名修改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毕业学校名称、学历及专业修改需提交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注:所提交材料请按A4纸规格,并按上述目录排好顺序。)
六、受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受理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8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医学考试中心507室;
联系电话:0771–2809651。